觀塘音樂噴泉司法覆核案 梁凱晴被追討22萬訟費 今發起眾籌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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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觀塘區議會通過動議,煞停上屆區議會通過的觀塘音樂噴泉工程,惟民政事務總署拒絕。觀塘區議員梁凱晴早前夥同東九龍社區關注組成員鐘健華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而法援署拒批出法援,兩人撤回覆核申請,早前被裁定須支付22萬元訟費。
梁凱晴今天(25日)發文稱,面對高昂訟費,實在難以獨力支撐,遂發起「緊急眾籌」。在貼文發出後兩小時,梁凱晴在社交網站宣布已達標,她形容情況始料不及,「亦對大家的支持深受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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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總署、立法會財委會和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罕有三方齊討訟費

梁凱晴批評,政府不斷加緊對公民社會的打壓,其中收緊申請法援的門檻,令民間團隊難以負擔高昂法律費用,即使最終被迫撤回申請,惟民政總署、立法會財委會主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主席卻罕有地三方面向提出覆核一方追討訟費,令他們需要償還高達22萬訟費。

她續稱,面對高昂訟費,個人實在難以獨力支撐,經過數週以來思考不同應對方法,仍未有合適方法支撐訟費,最終決定發起眾籌。

梁凱晴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時指,民政總署阻止本屆區議會提出的噴泉停工動議,指工程作為區議會下的「社區重點項目」,曾就工程作兩項修改,卻並未諮詢現屆區議會意見,質疑民政總署已將工程當成政府項目處理,故希望透過司法覆核彰顯司法公義及規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