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貨金正恩」涉非法管有槍械 去年10月被捕 質疑警方肆意拘捕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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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模仿北韓領袖金正恩而為人熟悉的「A貨金正恩」Howard X,今日(20日)在其社交網站透露,自己於去年10月28日曾被香港警方上門拘捕及入屋搜索,理由是一支BB彈槍於去年四月郵遞至其住址,被指涉嫌「非法管有槍械」。Howard稱未被起訴,需繳交保釋金及每6個星期到警署報到。
他在文中寫道,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過警方口中的BB彈槍,認為有關的肆意拘捕(arbitrary arrest),是出於自己過去對中國政府的諷刺性批評。
Howard在Facebook撰文,憶述去年10月被警員上門拘捕,指當時約有10名警員進入其住所,但未有搜出BB彈槍。他引述警方指,在香港BB彈槍雖然合法,但涉事的BB彈槍有能量輸出,因而歸類為槍械。
Howard其後被帶返機場警署,他形容警方對自己的身份十分理解,當中更有人是其作品的粉絲。Howard指,自己當時指控警員以「可笑」理由作拘捕,而警員就稱行動是由高層部門發出指示。他又指,警方曾提及自己在過去一年,於示威現場所作的諷刺打扮,包括於7月1日及10月1日,在中環IFC聲援示威者,令他懷疑被捕的原因並非出於BB彈槍。
Howard強調,自己從來沒有收到過警方口中的BB彈槍;而作為金正恩的模仿者,常會管有一些BB彈槍、導彈及核彈的複製品,以作表演及拍攝之用。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可以發射射彈、子彈或投射物,而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均屬槍械,必需取得由警務署署長發出的牌照才可管有。無牌管有槍械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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