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兆初獲行政長官委任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
撰文:陳綽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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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8日)宣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委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擔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任期由今年1月1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委員會的職能是就司法職位空缺的填補、司法人員就服務條件提出並經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申述,以及影響司法人員而可予訂明或可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任何事項,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或作出推薦。
委員會成員名單包括擔任當然主席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以及8名委員,委員包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法官潘兆初、法官朱芬齡、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蘇紹聰、馮婉眉、陳黃穗、廖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