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潛逃|報道指10人認罪 大律師:「擇期宣判」或無限期拖延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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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涉嫌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上星期四正式起訴其中10人,並會為其餘兩名未成年港人進行不公開聽證,以決定是否起訴。案件於昨天(28日)在深圳鹽田人民法院正式開審。
鹽田法院下午發聲明,指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鄧棨然、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偷越邊境案,又稱法庭聽取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和各被告人及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案件將擇期宣判。部分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以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公開審理。《文匯報》昨晚報道,鄧棨然、喬映瑜等10人當庭均表示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有涉案港人家屬表示,所謂「被告人親屬」旁聽公開審理說法值得懷疑,因為有關注12人案件的家屬,已問過所有在香港可知的親人,都沒有收到相關消息。協助家屬的大律師鄒幸彤指出,按內地法規「擇期宣判」理論上要在3個月內進行,但法律留下尾巴讓上級法院准許延期,變相可無限期拖延。

▼家屬較早前出席記者會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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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問過已知親屬 都表示無聽審相關訊息

鄧棨然弟弟表示,官派律師過往曾表示被告已認罪,多名家屬昨日都一心希望聽到宣判結果,但是沒有。他提到,家屬都是開審前3天收到審訊通知,未過檢疫期之下不可能到場聽審,昨日的公報突然稱有「親屬」現身,可是12人家屬問過所有可知的親屬,都表示沒有收到相關消息,因此感到疑惑。

鄧又提到,有家屬昨日下午5時許致電法院,職員表示案件仍在審理。官派律師昨晚曾與鄧的父親短暫通話,指眾被告昨日「過程好乖、已認罪」,但沒有提供更多資料,包括下次開庭時間和安排等。他質疑,法院聲稱案件是「公開」,可是法院人員又聲稱位置已滿、家屬想現身旁聽又阻撓重重、外國領事又無法進入、事前法院網站又沒有此案相關資料,看不到任何「公開」成份。

鄒幸彤:親屬可能只是遠房親戚

鄒幸彤提到,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不過,她稱於該法同時提到如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日期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沒有註明期限,因此理論上日期可無限期拖延。她稱據過往經驗,內地一些涉及政治異見人士的案件,都在審訊完畢後相當久才有宣判,變相長時間扣押。

她指此做法的效果是,由於內地刑法下案件未宣判時不可探監,宣判後則可以,因此只要將宣判日期拖延至預計刑期差不多完結,就可以阻止被告於出獄前獲得探視。

至於有「親屬」聽審的問題,鄒幸彤指法院稱案件屬「公開」,但最終用行政手段阻撓家屬聽審,而法院明明有能力安排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場聽審,不可能沒有能力安排家屬前往,因此明顯是刻意不讓家屬聽審。她質疑,所謂「親屬」有可能只是找某被告在內地一名遠房親戚聽審,但阻撓在香港的直系家屬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