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潛逃|10人明早宣判 鄒家成引官派律師:部分判7個月以下
12名涉嫌觸犯內地偷越邊境罪的港人,至今仍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上星期四正式起訴10名港人,並會為其餘兩名未成年港人進行不公開聽證,以決定是否起訴,案件昨天(28日)在深圳鹽田人民法院正式開審。
鹽田法院昨天發聲明,稱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鄧棨然、喬映瑜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等人偷越邊境案,法庭聽取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和各被告人及委託律師的辯護意見,案件將「擇期宣判」。《文匯報》報道指10名被告當庭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12港人關注組」表示,今天(29日)早上有家屬接到官派律師電話,指其中10人將在明早10時30分宣判,但關注組未能向法院核實消息,有關兩位未成年人的聽證日期則尚待通知。
鄒家成:官派律師指大家「表現好好」
「12港人關注組」成員鄒家成確認,被控者的官派律師向家屬透露,指被扣內地港人有機會被判囚7個月以下,暫未清楚另外兩名未成年被扣者有何安排。
鄒家成在Facebook撰文,引述官派律師指,「大家昨日開庭『表現好好』」,明又提到官派律師表示明早10時30分將會判刑。鄒批評指,官派律師所謂的「表現好好」,應該是指被扣港人「認罪」、「不對抗」、並「滿足中共所有要求」。
朱凱廸:當局防止家屬北上探監 料12人很快回港
深圳鹽田法院昨發稿指,有港籍人大、政協及家屬等人聽審,但家屬昨日開記者會,其中被告鄧棨然弟弟稱,12名港人的家屬一直有互通訊息,惟眾家屬都不知道有親屬能夠聽審。
協助家屬的大律師鄒幸彤今早在電台節目指,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不過,她稱於該法同時提到如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日期可以延長三個月。
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在Facebook指,昨晚記者會上他推測10人在宣判後,將會很快被送回香港(例如14日內,另外2人則不作起訴),「目的是防止家屬北上探監『製造事端』。如果真的在明日宣判,12人可能很快回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