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周庭判囚 網傳被送「再教育營」 警譴責造謠抹黑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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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月初因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案,分別被判入獄13個半月、7個月及10個月,事件引起國際廣泛關注。在社交網站Twitter,有外國網民上載一段片段,指黃之鋒等三人被送到「再教育營(re-education camps)」,貼文至今獲2萬人讚好、1.5萬人轉載。
警方今天(14日)發文,稱留意到Twitter流傳一段短片,貼文稱有人從香港被送往「再教育營」(re-education camps),警方嚴厲譴責有人造謠抹黑警隊,「對於有人公開說謊,揑造事實,造謠抹黑香港警隊,警方表示憤慨,並嚴厲譴責此等不負責任的行為。」

貼文至今有120萬人觀看、2萬人讚好及1.5萬人轉載。

一名外籍人士在Twitter上載黃之鋒等三人由囚車送到收押所的片段,指黃之鋒等三人的朋友和家人看著警方以車輛將三人送到「再教育營」。貼文至今有120萬人觀看、2萬人讚好及1.5萬人轉載。

警方發聲明,稱留意到Twitter流傳一段短片,附以評論指有人從香港被送往「再教育營」(re-education camps)。 警方嚴正澄清相關指控為子虛烏有,又上載相關片段,指實為三名犯人於12月2日被囚車押解離開西九龍法院的情況,當天三名犯人分別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判入獄7個月至13.5個月。

警方續稱:「對於有人公開說謊,揑造事實,造謠抹黑香港警隊,警方表示憤慨,並嚴厲譴責此等不負責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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