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流亡|民政署:未收到辭職信 按例缺席4個月會喪失議席
撰文:翟睿敏
出版:更新: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昨晚(3日)宣布流亡,現身處丹麥的他明日將前往倫敦會合家人。許智峯上月跟隨泛民總辭,已辭去立法會議員的職務,但他仍然是中西區區議員。《香港01》向民政事務總署查詢,局方指至今未有收到許智峯的辭職信。
被問到會否主動取消許的區議員資格,局方稱不會就個別事件作評論,但就引用《區議會條例》第24條指,民選議員如連續4個月沒有出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而又沒有在該限期完結前取得該區議會的同意,則該議員亦即喪失在其餘下的任期中擔任議員的資格。至於若出現議席空缺會否舉行補選,民政署及選舉事務處則未有回應。
+4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24(5)條,如區議員連續4個月沒有出席有關區議會的會議,而又沒有在限期前取得區議會的同意,則會喪失餘下任期中擔任議員的資格。而根據中西區區議會文件,下次區議會會議暫定於明年1月14日舉行。換言之,如果許智峯在下次會議時未有返港及出席,有可能於明年5月自動喪失議席。
《區議會條例》亦列明其他民選議員喪失擔任議員資格的情況,當中包括被判刑超逾3個月,或被裁定犯《叛逆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條,任何人意圖作出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央政府的作為,並以公開的作為表明該意圖,即屬叛逆,可判處終身監禁。2018年保安局擬用《社團條例》取締香港民族黨,《大公報》曾批評「港獨」涉嫌違反國家《憲法》及《基本法》,超出言論自由或人權保護的底線,涉嫌觸犯《叛逆罪》及《意圖叛逆罪》。
另外,《區議會條例》列明,如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指定人員必須在知悉出現空缺後21天內,藉憲報公告宣布民選議員議席出現空缺。惟政府早前以疫情為由,押後原定9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由於本地現爆出第四波疫情,相信即使真的有議席出缺,或未能及時按例補選。
許智峯流亡|接受丹麥媒體採訪:家人已抵倫敦 許周六前往會合許智峯流亡│胡志偉指事前不知情 林卓廷早悉他離港但未提及決定許智峯流亡|首名傳統泛民流亡 或掀區會補選 民主黨人感意外許智峯流亡│民主派紛發文 尹兆堅稱諒解 羅冠聰:我們一起回家許智峯宣布流亡 退出民主黨 :傷痛不懂以筆墨形容 (附聲明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