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聶德權:公務員拒簽聲明 令人質疑是否適合留在團隊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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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公務員新安排宣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指,政府已決定安排全體公務員一次過進行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聶德權今日(12月1日)出席港台節目時提到,宣誓是基本責任,被問到現職公務員如拒絕簽署會否被解僱,他稱仍在研究,但的確「不少人會質疑」該人是否仍適合留在團隊中。
他又估計,新冠肺炎第四波疫情下,公務員在家工作,總體上有五至六成員工仍須在寫字樓工作。

聶德權。(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聶德權指,公務員是特區政治體制組成部分之一,落實好「一國兩制」是其責任,擁護《基本法》就是落實好「一國兩制」方針,這是公務員的使命,宣誓或聲明只是將一貫責任具體表明,是理所當然。他指,對今年7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這已成為聘任條件,超過2,900名同事已簽署;現職公務員方面,經過內部研究決定一次過實施,大部分人用簽署聲明形式完成。

至於如有現職公務員拒絕簽署會有何影響,聶德權指,擁護《基本法》是一貫責任要求,如他們不簽,政府會了解清楚原因,是否對這些基本要求本身有質疑,或會令人懷疑該人是否願意承擔該責任要求,對升遷會有影響,具體細節仍在確認、與律政司商討中,有具體決定後會有公布。至於會否直接解僱,聶德權未有正面回應,但重申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是公務員基本要求條件,如拒絕簽署是否仍適合留在公務員隊伍內,可能不少人有這種質疑。

中高級人員有份定政策 表達意見要考慮角色

有關簽署後的言行,聶德權強調有部分行為,可能令人覺得他們不接受「一國兩制」、香港是國家一部分等,如宣揚港獨。至於對於政府政策表達意見,他指公務員也有作為市民的表達意見自由,但部分公務員尤其中高級員工,本身也是政策制訂的參與者,需考慮自身角色。政府一向鼓勵同事在制訂過程中討論、考慮、協助作合適決定,但政府有決定後,公務員要做好解釋、落實、推廣工作,要放下自己看法。對於表達不同意見,底線是不能違法,以及不能讓人看到與公務員身份有所衝突。

聶德權強調,對於所有現職公務員的紀律行動,也要經過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紀律程序處理,不是局方自己說了算。

▼12月2日起收緊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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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公務員可留家工作

至於公務員在家工作安排,聶德權指疫症之下,需要大幅減少社區人流,防止傳播,所以將寫字樓同事人數盡可能減至最低,一些緊急必須的服務將會維持,預料和7月中第三波疫情期間一樣,會有一半至六成的員工仍在寫字樓工作。他指,部分公務員工作如維持治安、抗疫等,不太可能在家完成,也有一些服務在現時需求大增,如處理失業綜援等。政府每個部門會檢視、適時檢討人手安排,聶德權呼籲私人企業跟隨。

聶德權承認,公務員在家工作無可避免令服務受到一定影響,部分工作會有積壓情況,但目前當務之急是盡量減少人流,希望大家一起努力抗疫並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