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台媒稱港府花百萬聘律師 港府強烈譴責 斥全屬虛構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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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計劃上月赴台自首,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上周曾到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香港),為陳同佳申請赴台簽證,被拒收有關文件,台方堅持兩地政府進行司法互助,再談入境問題,本港保安局則批評台方「政治籌謀」。
台灣媒體《自由時報》獨家報道,引述兩岸知情人士稱,特區政府斥資100萬元,為陳同佳聘請大律師為陳同佳辯護。管浩鳴接受查詢時表示,他無法回答有關律師費用的問題,強調「肯定和特區政府無關係」。至於有關赴台簽證,管浩鳴表示,仍在等待台灣政府的批准,未有進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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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在報道中指出,台灣的理律法律事務所3名律師早前接受陳同佳委任,為陳同佳辯護,擔任陳同佳在刑事偵查程序的選任辯護人,並稱「律師已經依據受任意旨與司法警察機關接洽及向士林地檢署陳報辦理」。報道又引述兩岸知情人士,指潘曉穎家人日前曾告知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指港府斥資100萬元港幣,聘請理律法律事務所的律師為陳同佳辯護。

管浩鳴接受查詢時表示,他無法回答有關律師費用的問題,強調「肯定和特區政府無關係」。至於有關赴台簽證,管浩鳴表示,仍在等待台灣政府的批准,未有進一步消息。

政府發言人嚴正聲明,有關港府付錢為陳同佳聘請律師的指稱,全屬虛構,絕無其事,特區政府對捏造和散播這虛假信息的人,予以強烈譴責,並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希望陳同佳能夠早日赴台接受法律制裁的立場一直沒有改變,希望台方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不作任何政治操作,盡快接受陳同佳到台灣投案,以彰顯公義。只要台灣履行應有的責任和司法公義,准許陳同佳入境,強調十分樂意作出合法可行的配合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