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明提司法改革 湯家驊:應由司法系統內部推行 非外來強推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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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17日)舉辦《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論壇,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透過視像發言,指人大常委會較早前對立法會議員資格所作的決定,做法是立規明矩,規定「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強調這是「一國兩制」下的一項政治規矩,現在成為一項法律規範。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張曉明的言論並非新說法,認為張只是用香港人較易明白的語言,點出立法會議員需符合的法定要求,包括是擁護《基本法》和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但他理解香港人對張曉明的說話感到敏感。
冀予司法機構改革空間
外界關注,人大決定對立法會議員資格的要求,日後會否適用於區議員。湯家驊指,區議會在《基本法》頒布中不屬於政權一部分,也非管治一部分,他認為根據國際人權公約,若區議員不效忠制度和政權而受到法律限制,亦是合理。
對於張曉明點名稱讚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撰文,指香港司法「是時候緊急改革」,湯家驊說,張曉明的講話中有提到司法系統需要獨立,他從這個角度來看,認為改革應由司法系統內部推行,而非由外來強行改革。他指,任何改革也要在系統內部進行,任何從外改革也會是一種施壓,希望外界予時間司法界改革。
湯家驊指,司法界對烈顯倫的看法意見「一半半」,有人認為過火,有人認為言之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