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美國制裁李桂華等4人 港府強烈反對:卑劣行徑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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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當地時間周一(9日)宣布制裁4名被指涉及在香港壓制異見的人,包括: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警務處副處長劉賜蕙、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
港府今日(10日)發聲明,強烈反對美方對四名官員的「制裁」行動,形容為「卑劣行徑」; 又指港府將無懼任何威嚇,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香港國安法》。
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指美國政府一再明目張膽及粗暴地干涉香港特區事務,不合理地對維護國家安全的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區政府官員施以霸凌行為,嚴重損害香港與美國在各個層面的關係。
發言人又指,香港警方有法定職責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任何人如在香港的地方犯法,警方有法定責任採取行動。強調沒有人可以犯了法而不用面對後果。
政府重申,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責任重大,港府將繼續無畏無懼,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