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潛逃|李家超:不完成內地法律程序就回港 是助長潛逃歪風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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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8月底涉嫌潛逃離境時被廣東海警截獲,現被扣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有報道早前指本港政府飛行服務隊,曾在事發當日出動,更在事發位置一帶上空盤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查詢時表示,不會公開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飛行任務涉及每日的飛機調配及航行細節等,免被犯罪分子掌握對其有利的資料,影響部門行動的有效性。
對於有建議政府向內地提出要求,讓12名港人不需在內地完成法律程序即時交回香港。李家超強調,政府絕不會這樣做,因這會鼓勵更多人棄保潛逃、姑息罪犯刻意逃避法律責任,助長潛逃歪風。李家超又指,待12人在內地的法律程序完成及送返香港後,會依法追究他們在香港所涉嫌干犯的罪行。

對於有家屬希望得知12名港人委聘的律師資料,李家超稱已按按機制將要求轉交內地當局,強調內地當局表示會依法處理。(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對於有家屬希望得知12名港人委聘的律師資料,李家超稱已按按機制將要求轉交內地當局,強調內地當局表示會依法處理。他又指,如家屬有新求助和要求,可與入境處聯絡或進行會面,重申入境處會按現有機制協助12人的家屬將提出的書面訴求轉交內地機關。

李家超提及,入境處和駐粵辦接獲家屬求助後已跟進事件和提供協助,包括向家屬提供有關內地法律法規的資訊,並應個別家屬要求,處理所需登記事項的證明書,並按家屬意願向內地機關轉交書面訴求。

李家超指,直至10月19日,家屬向入境處共提交29次包括藥物需要和取保候審等不同內容的書面訴求,入境處亦按機制透過駐粵辦向內地機關轉達。他稱駐粵辦向內地當局了解12人的身體狀況,獲悉如有需要,當局會提供適當的醫療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