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擬容許於內地投票 胡志偉:似為建制必勝而設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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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報告》即將發表,有消息指政府將提出容許合資格選民在內地投票。行政會議成員、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在港台節目上提到,這是市民的憲制權利,他十分支持。
立法會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質疑,香港的選舉法例如何延伸至內地,萬一出現舞弊時如何處理,而民主派亦難以將選舉資訊傳遞到內地。他認為,種種現象都顯示在內地設票站容易構成選舉不公,質疑此舉是為了方便建制派取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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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謙:可用電子渠道在內地拉票

葉國謙提到,在內地投票從來是民建聯一直推動的事情,因這是市民憲制權利,很多國家也有類似安排。至於有意見指,不止內地,在海外港人也應有投票安排,他表示原則上支持:「應該是這個方向」,但關注到行政上是否能夠一下子做完。

對於民主派質疑內地政治訊息管制過嚴,民主派不可能回內地拉票,葉國謙認為現時科技發達,信息流通方便,而且內地地方很大,候選人不可能通過街站等炒熱選舉氣氛,一般都要透過電子渠道接觸選民,相信起點是一致的。

至於登記地址問題,葉國謙表示,現時在囚人士行使投票權時,也以原先選區為準;居於內地選民,也可以用在港的最後地址作登記之用,應不成問題。他又指,現時香港與內地交通方便,一、兩小時已可到達,所以居於內地港人實際上也與香港有很多聯繫,在港是否有指定居所已不是太重要。

葉國謙、胡志偉。(資料圖片)

胡志偉質疑:如有舞弊從何查起

胡志偉質疑,容許在內地投票,是政府和建制派希望「選舉必勝」下的做法。他反問,選舉過程及選民登記,如何管理種票舞弊等問題,而身處內地者又按什麼基礎分區。他舉例指,如果以一個「在香港親友的地址」作為登記住址,就失去了分區直選的意義,做法荒謬:「中山選民去投中環選區,東莞選民去投東涌選區。」

胡志偉又指,在拉票宣傳方面,容許在內地投票並不公平,民主派有一些宣傳品在香港合法,在內地卻是「彌天大罪」,不可能印發給在內地選民,形成不公;選舉法例也很難延伸到內地,如果出現舞弊,如何展開有關投訴和調查,結果易成種票溫床。他指,如果選民真的重視手上的一票,不少地方的選民都會刻意回到所在地區投票。

至於在囚人士現時也擁有投票權,胡志偉指不可能直接類比,因為在囚人士是在香港政府管理的監獄內投票,一旦出現舞弊等情況,也會受香港法例監管和懲處。但在內地投票,胡志偉質疑如何將香港的法例延伸到內地,如果真的出現舞弊如何調查,最後只會不了了之,助長種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