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駐港領事與港府會面前須獲中方批准 葉劉:日後只參與合規會面
撰文:彭焯煒
出版:更新:
中美關係近期日益緊張,《南華早報》昨日(27日)引述內部文件指,中央政府擬對美國採取反制措施,限制美國駐港外交官與本港政府官員、政黨人士和教育機構會面前,必須先獲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准。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接受查詢時表示,有關規定只適用於美國駐港外交官,對建制派並無影響,因應新規定,日後她只會參與合規矩的會面。
《南華早報》在報道中引述內部文件指,新措施規定美國駐香港總領事、其繼任人或代表成員,如需到訪任何內地和本港政府機構,或與相關人員會面前,必須先獲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批准,會面形式包括任何正式、私人、社交和網上會議。文件又訂明,除了政府機構外,本港和內地任何公營或私營教育機構同樣被納入規定。
報道引述自由黨黨魁鍾國斌表示,早前獲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邀約私下會面,討論本港最新發展,當時他出於禮貌主動通報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公署建議他現階段不適合與美國駐港官員會面。
報道亦引述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回應,批評中央政府最新措施進一步證明,北京多年來廢除港澳自治權,並一手摧毀其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