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評港台記者利君雅延長試用期 邱騰華:公務員升遷有既定機制
撰文:周禮希 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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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管理層會重啟對電視部員工利君雅的投訴調查,有關投訴涉及她在去年7月至11月期間,出席政府記者會的表現和行為,並要求延長利君雅的試用期120天。港台節目及製作人員工會質疑理據不充分,形容屬政治打壓,破壞公務員制度。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28日)下午見記者回應事件。他形容事件是一個政府部門內的人事升遷、表現、紀律等問題,按一貫規定,由政府部門自己自行處理,他不便評論,亦沒有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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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及記者如果因為問題尖銳而導致被投訴,因而需要再被調查是否合適時,邱騰華回應指,這問題是將假設性放諸於他身上。他強調事件涉及的問題,由政府部門負責,任何公務員的升遷安排都由有關機制度處理,亦受監察,他不應該亦不適合作任何評論。邱騰華又強調,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要恪守約章的權力及責任,他個人及其他人都不應評論。
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表示,無辦法接受邱騰華的說法,認為對方身為問責官員,有責任就公眾疑慮解釋及澄清,連一句「沒有向港台施壓」都不能說出,予人諸多迴避的感覺。她又強調,懷疑政府向港台施壓並非憑空想象,因為最近打壓新聞界的方法層出不窮。
工會主席趙善恩今早(28日)表示,公務員有3年試用期,至少6次的考核,考核範圍並無公眾對當事人觀感一項。她認為,如果利君雅表現有問題,應在過程中提出,管理層重啟調查意味之前已結案,按法庭做法,應是一案不能兩審,認為今次做法背後原因是「不言而喻」。
利君雅需在明天下午5時前回覆是否接受延長試用期,她昨日接受查詢時指,不方便評論事件,只說:「多謝關心,請繼續支持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