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時再被捕9月30日提堂 黃之鋒:不排除製寒蟬效應阻十一遊行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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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黃之鋒今日(24日)下午到警署報到時,再被警方以去年10月5日涉嫌違反禁蒙面法及非法集結被捕。他稱,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表示,有需要即將拘捕他並作起訴,下周三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
黃之鋒指,聆訊的日子是10月1日國慶日的前一天,民陣打算在當天申請遊行,亦是在被扣內地12港人得知內地官方進一步行動前進行。黃之鋒不排除警方的做法,是為了製造寒蟬效應,令10月1日遊行的規模愈縮愈小。

黃之鋒表示,他在被捕後已就案件錄取書面口供,與及錄影盤問,警方期間向他展示了4條媒體片段,包括《香港電台》、《無綫電視》、《新唐人電視台》及《台視新聞》的報道。他表示,以往警方有自行拍攝的片段作為證供,今次卻只羅列了4條媒體報道片段,質疑警方正針對每次示威的片段找方法控告示威者。

黃之鋒相信,警方起訴他的其中一個明顯原因,是當局嘗試以「案件疊案件」的方式,限制抗爭人士離境。他呼籲社會不要放棄對抗爭者遭受打壓的關注,與及支援在囚的社運人士。

黃之鋒指,由包圍警總案到之後六四燭光晚會、今次反蒙面法示威,已是他自去年6月離開監獄後面對的第3宗起訴。他強調,自己比12名被扣內地港人、正在監獄服刑的抗爭者、因背包內有索帶而被判囚半年等人士,他面對的只是微不足道,自己無論如何都會繼續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