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管浩鳴指通關後赴台 與律師商陳同佳投案安排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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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例訂起因於陳同佳在台灣殺人案,至今陳一直未到台灣投案。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台港雙邊已經建立了單一聯繫窗口,隨時可以過窗口聯絡安排。
一直協助陳同佳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會待兩地通關後赴台,與律師商討有關安排。

陸委會指已有單一聯繫窗口處理

邱垂正在記者會上重申,台灣刑事警察局跟香港警務處已經建立單一聯繫窗口,如果陳同佳確定要到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窗口聯絡安排。他強調,案件唯一的關鍵在於港府的責任感,以及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

管浩鳴回覆查詢時指,沒有留意相關報道,又指會等兩地通關後,到台灣與律師商討陳同佳到台灣的安排,「有進一步消息,再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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