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潛逃|譚耀宗籲家屬向港府反映意見:國際插手對事情無好處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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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上月疑潛逃台灣期間被中國海警截獲,目前扣押在深圳鹽田區看守所,內地公安局指,他們涉嫌干犯偷越國家邊境罪。部分家屬周六(12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讓他們自行聘請律師而非用官派律師,並促請港府介入把他們帶返香港受審。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15日)早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指,當事人可找律師,但若他們接受內地「官派」律師,已滿足內地要求。他直言不清楚官派律師有否接觸過有關12人,而內地規定偵查階段,除律師外,其他人包括駐粵辦或家屬亦不可接觸當事人,有關做法是與內地其他案件一致。
他建議想了解當事人情況的家人,應向香港政府或內地當局反映。又指家屬關心事件是合理之事,但若希望國際插手,對事情未必有好處,「你都聽到蓬佩奧一講嘢,華春瑩即刻駁斥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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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指出,以往有人在香港犯案後遁合法途徑進入內地,特區政府要求內地協助逮捕及送回逃犯,但今次12人偷越邊境,情況不同。他強調每個個案性質不同,都要依法行事。
他表示,純粹「偷越國境罪」性質不算嚴重,但如果涉及領導策劃、指揮他人或者集團式犯案性質又有不同。內地公開文件顯示的偷越邊境非嚴重罪行,最多判囚1年,但不確診調查期間會否有變,如是否涉及「蛇頭」、領導或策劃。他指一般而言,即使有當事人離港時屬「棄保潛逃」,內地不會審理當事人在港的案件,惟一切只屬估計,須留待移交檢察院時覆核或起訴,才會公布控罪。
對於有報道指另有5名港人潛逃台灣,譚耀宗表示台灣與香港沒有引渡協議,事件發生近兩個月都「冇聲冇氣」,若非台灣記者主動披露都無人知曉,亦無家屬出面,台灣政府亦不願透露詳情,港府實無事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