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捕|陳志全:最快本周申請保釋 民主派籲去信投訴裁判官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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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日前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昨日(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上庭後保釋被拒,需還押懲教看管。
民主派今召開記者會聲援譚得志,人民力量主席陳志全認為,「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完全是以言入罪,或違反人權法及《基本法》。他形容,譚得志現時每日的監禁都是「文字獄」,他對法官拒絕「快必」保釋表示極度遺憾及憤怒,稍後會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最快本周內公布。
民主派指,將循現有機制去信投訴法官秘書處,投訴處理今次案件的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稱「看不到粉嶺裁判法院有公義」,呼籲市民採取同樣行動。

國安處人員本月6日拘捕「快必」譚得志,指他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日當時指,被捕男子於6月底至8月期間曾舉行共29次講座,並以防疫講座發表引起憎恨及藐視政府的言論,部份字眼同時引起民間之間的不滿。據控方在庭上指,有關口號包括「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黑警死全家」、「7.21唔見人、8.31打死人」等。

陳志全認為,警方選擇在本月6日拘捕「快必」的時機巧合,因對方本有另一單案件於昨日(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受審,估計警方希望法庭將兩宗案件一併處理,「可能政府對嗰個法官有信心,最後真係唔俾快必保釋。」他又說,今早曾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快必」,對方精神狀態良好,並托他向香港人表示「唔好驚」。

▼譚得志被拒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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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721唔見人」是事實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表示,對「快必」被捕感震怒,批評現時法律已成「暴政」打壓言論自由的工具。他提到,快必曾高叫的口號,有很多區議員及市民都曾叫過,認為「721唔見人」等口號是事實,反問「何罪之有」。

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表示,政府利用「古法」控告「快必」,認為相關法例過往案例不多,又認為裁判官現時已不讓「快必」 保釋,做法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