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港澳辦指「為港獨勢力提供資金」、利用所辦媒體播謠
撰文: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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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早(10日)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高層,並於壹傳媒大樓調查,是當局首次動用國安法,搜查傳媒機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傍晚發稿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7人,強調必須依法嚴懲「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反中亂港分子」。
港澳辦發言人點名批評黎智英,更稱「此患不除,香港不寧」。發言人指黎智英策劃、組織、發動一系列非法抗爭,亦利用其所辦媒體傳播謠言、煽動暴力,並為港獨勢力提供資金,批評黎智英為首的境外勢力政治代理人,嚴重威脅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妨礙一國兩制行穩致遠。而對黎智英等人依法懲處,是「法治的必然要求」。
港澳辦發言人表示,香港長期以來有人充當外國和境外勢力的政治代理人,並協助外國勢力進行分裂、顛覆中國的活動,批評這些「反中亂港分子」於反修例運動中到外國「告洋狀」、推動美國通過有關香港的法案及制裁,並與美國駐港總領館官員會面,是「合謀實施不可告人的勾當」。發言人批評美國於香港扶植及豢養政治代理人,繼而插手香港事務,在香港制造亂局。
發言人重申,香港是個多元社會,在一國兩制下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和極為廣泛的自由」,但一國兩制及法治不容觸碰、挑戰,否則會運用香港國安法及有關法律予以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