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郭卓堅司法覆核阻押後選舉 建制連日猛轟 中央憂節外生枝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宣布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並提請中央處理未來一年立法會真空期問題。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日前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林鄭把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屬違反《基本法》,並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更改任期。
建制陣營連日來發動攻勢,大肆批評郭卓堅濫用司法覆核,屬「明顯挑戰中央權威」,更打開口牌要求法庭不要受理案件,否則中央會出手糾正。
有法律背景的建制中人稱,聽聞有關覆核獲批許可的成數高,但強調押後選舉的法理依據在中央及港府身上,即使打官司郭卓堅都會敗訴。
建制「提醒」港法院沒有「違憲審查權」
郭卓堅本月3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禁制令,禁止把立法會議員任期由4年延長至5年,質疑違反《基本法》第69條規定立法會任期4年一屆。不過,有關申請引來建制派嘲諷,指特區政府根本無提出過延長本屆立法會任期至5年,而只是決定押後選舉一年。
更多人批評的是,人大常委會快將開會討論,郭卓堅此時提出司法覆核是「刻意挑戰中央權威」,全國僑聯副主席盧文端今日(5日)就撰文指,中央已表明將就立法會真空期提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此前特區法院若批予司法覆核許可,「不僅於情於理於法不合,而且將嚴重違背所需遵循的憲制秩序。」
法律界消息:司法覆核獲批成數高
有法律界人士質疑,早前郭卓堅已遭律政司入稟頒令破產,是否仍有權利可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對於郭在今次案件一如以往申請法援,消息指,郭要求聘用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作為其代表律師,該人擔心若其法援及覆核申請獲批,則等同「一條龍服務」,由納稅人付款予其打官司。
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8至11日開會,料就真空期問題作出決定,該法律界中人指,若高院趕及在本月11日前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開庭審理,擔心或有機會判郭勝訴,但屆時港府仍可提出上訴。
若高院在本月11日後才開庭審理,由於人大常委會屆時已公布其決定,該人相信法庭將難以處理此案件,因在去年高等法院裁定港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憲時,人大法工委已清楚指明香港法院沒有「違憲審查權」。
張國鈞:人大決定後港法院無權挑戰
本身是律師的行會成員、民建聯張國鈞認為,原則上港人可就行政機關的決定,向司法機關提出司法覆核要求,但他看不到今次有任何理據可就政府決定提出挑戰。
張國鈞強調,當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後,香港法院無權就其決定提出挑戰,又批評郭卓堅經常提出司法覆核,相信對方決定並無經過深思熟慮。
劉兆佳:中央擔心法院判案「出人意表」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近年法院行為存在不確認性,中央部分人對法官判案摸不著頭腦,甚至認為他們不熟悉《基本法》及中央對港方針,故有人在人大常委會作決定前提司法覆核,中央可能擔心法院作出「出人意表」的決定,節外生枝。
他舉例指,去年高等法院裁定港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憲,人大法工委負責人即反駁指香港法院沒有「違憲審查權」。劉兆佳相信法院受理今次司法覆核機會不大,即使受理並裁定政府敗訴,人大常委會亦可作出決定,指出港府有權引用《緊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