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倘「臨立會2.0」降臨 民主派「全面抗爭」還是寸土必爭?
立法會選舉延期舉行,現時政界焦點落在人大常委會如何決定未來一年議會真空期的安排。現時無論整體政治形勢,還是未來一年議會勢力上,都對民主派相當不利:一方面要面對北京劃出的DQ紅線,活動空間漸趨收窄;另一方面,如被裁定提名無效的4名現任議員無法過渡至未來一年的議會,民主派隨時連三分之一關鍵少數否決權都失去。
對民主派而言,現時仍有一個更深層的兩難問題要處理:一旦民主派失去關鍵少數否決權,甚至倘北京決定以類似臨時立法會的形式處理未來一年議會,到底是接受任命,當欠缺議會影響力的少數派,還是抗議到底?如果是選擇全面杯葛,又會否讓23年前民主派齊齊「落車」,建制全盤主導的歷史重演?
《香港01》向多名當年於回歸後「落車」杯葛臨立會的資深民主派人士了解,希望以其經驗寄語後輩。多人都表示對此未有立場,大致認為應先視乎人大常委會的最終決定再作打算。其中,工黨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進一步寄語,不論是否加入來年的「過渡議會」,現今民主派也要取選前DQ的前車之鑑,現階段不應隨意公開應對策略,而應該「睇定嚟食」。
當年臨立會由建制主導 影響深遠
回歸前夕,時任港督彭定康推出「新九組」政改方案,大幅增加1995年立法局選舉的民主成份,引起中方強烈不滿,導致中英雙方政治角力。中方最終拒絕「直通車」安排,立法局議員於1997年後齊齊「落車」,中方另起爐灶成立臨時立法會,於1998年第一屆立法會選舉前填補空缺。臨立會由特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推委會)以全票制選出。民主派不滿臨立會組成方式不民主,除民協外,其餘民主派人士集體杯葛臨立會。
由於臨立會以建制派佔絕大多數,立法工作方面,作出不少有利建制、被民主派認為限制人權的決定,影響一直延伸至今。例如李卓人於回歸前提出的勞工集體談判權私人條例草案被廢除;《公安條例》修訂後,遊行集會亦由通知制度變為須獲警方不反對通知書,導致現時公眾集會主導權落在警方身上。以至於近一年多政治氣氛緊張,民主派多次集會申請被禁,最終屢有民主派人士因涉嫌協助組織未經批准集結被起訴。
李卓人是其中一位於前立法局年代任議員,見證民主派1995年至1997年最強勢時期,以及回歸過後民主派落車、長期當議會少數派的弱勢時期。他接受查詢時表示,作為原先提案的議員,集體談判權被廢除當然感到可惜,但認為即使當日民主派沒有杯葛臨立會,1998年第一屆選舉後的立法會,仍是以建制派為主導,廢除集體談判權、《公安條例》修訂實際上也不可能阻止。因此,他認為兩個問題應分開來看,不會說民主派杯葛「臨立會2.0」,抗爭就會忽然無路可走。
李卓人勸諫:勿撐得太盡 抗爭應「只做不說」
事隔23年,歷史隨時重演,民主派陣營內近日亦出現一個討論:一旦未來一年的過渡議會,以類似臨立會形式運作,「選擇性」任命現時的民主派,到底是「堅持原則」還是「寸土必爭」。相關的立場分歧,亦隨時成為另一場分裂的導火線。
李卓人表示,由於目前人大常委會未有最終決定,故討論相關立場言之尚早。不過他認為加入也好,不加入也罷,其實都不是最重要,而是民主派各光譜人士應共同進退、討論後得出共識,並且「只做不說」:「你一開始就亮出底線,策略暴露在陽光底下,那最後只會讓北京『睇定嚟食』。」
事實上,多名「抗爭派」參選人在初選前簽署聲明,承諾「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這成為其後選舉主任提問的重點之一,亦有部分參選人因相關理由被裁定提名無效。李卓人認為,固然DQ是政治決定居多,如政府有心DQ某參選人肯定會找到理由,但如民主派過早亮出底線、自揭底牌,則完全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參照上次經驗,他認為民主派宜先觀望人大的最終決定,再制訂下一步,不要胡亂公開策略,取「後發先至」之效。
過往有素人及激進民主派聲言,簽署共同抗爭綱領的作用實際上是「夾實」傳統大黨及溫和派,確保他們進入議會後,抗爭不會手軟、臨時變卦。未來一年,民主派活動空間收窄,「全面抗爭」與「適度妥協」之間的矛盾定必繼續存在。李卓人慨嘆:「那就是考驗各派別互信的時候了。」他又指現時惡劣環境下,最重要的是民主派同坐一條船、齊上齊落,不要再起無謂的爭端。
另一名不願具名的資深民主派人士表示,今次過渡議會的安排,與當年臨立會的爭議不同,當年民主派其中一個杯葛理由,是臨立會並非基於《基本法》成立,是政治角力的產物,以篩選產生,是以民主派不加入;疫情之下押後選舉,可視為一種特殊情況,民主派實際應對方式需要再商討。
他又認為,如果真的如特首所言,單純以疫情為由押後選舉,讓現屆議員延任才能自圓其說,否則改動現屆議會的勢力分布,則肯定涉及政治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