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內地護法田飛龍倡立會延任一年 DQ4可續任 組臨立會不當
港府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並提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真空期作決定,連日來建制陣營拋出不同建議,包括成立臨時立法會,由官方委任議員。
不過,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認為,香港已回歸23年,立法機關運作已上軌道,倣效當年成立臨立會並不妥當。他建議現屆立法會延任一年,成本最低之餘,亦可保持立法會整體運作,又指被取消參選資格的4名現任民主派議員,在未來一年可續任立法會。
倡原班人馬過渡 由人大通過《決定》延任一年
田飛龍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推遲立法會選舉帶來權力真空問題,但在特區政府層面無法處理,由中央出手合法合規。對於為何不引用《立法會條例》第11條,由特首召開緊急會議,以應付立法會真空期,他認為間中開會令立法會難以運作,無法充分履行憲制責任,而此條例是對應《立法會條例》第44條有關換屆選舉押後14天的規定,「不能一次一次的召開,否則可能像特首(林鄭月娥)所說,讓人覺得是濫用權力。」
林鄭月娥日前宣布引用《緊急法》押後選舉一年,田飛龍認為,由現屆議員延任一年最合適及完整,指立法會過去幾年基本上履行了職責,「雖然反對派不時拉布」,但整體而言現屆議員「能力上沒有問題、經驗豐富」,而且由原班人馬過渡,成本最低。
不過,《基本法》第69條規定立法會4年一屆,延任一年是否有矛盾?田飛龍指,人大常委會可參考2005年人大就特首任期釋法的例子,就立法會任期作出《決定》,注明是因應非常態情況延任本屆立法會一件,避免權力真空。
指成立臨立會不妥當
公民黨楊岳橋、會計界梁繼昌等4人早前報名競逐連任,被選舉主任以反對國安法、尋求外國制裁等理由DQ,一旦本屆會期延長一年,4名議員能否續任?田飛龍指,選舉主任否定參選人資格,不代表否決其現任議員身份,兩者並無矛盾,除非當局以其他法律手段DQ其議席,否則該4名議員可續任一年。
至於有建制派提倡成立臨時立法會,田飛龍指,當年中方成立另起爐灶成立臨立會,是因為港英政府違反承諾,但香港已回歸23年,立法會運作已有規範,如今再成立臨立會只會令憲制安排更複雜,並不妥當,「這不是最優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