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刑滿釋放後再羈留達23個月 張超雄憂入境處權力過大

撰文:甄以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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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下稱CIC)內自上月29日起,有28名被羈留人士發起絕食行動,抗議羈留時間過長。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邵家臻、張超雄連同CIC關注組負責人Anna與入境事務處職員於今日(28日)會面。
Anna引述入境事務處截至7月8日的資料指,當時有26名絕食人士為「免遣返聲請人」,其中15名人士自6月29日開始絕食近一個月,期間只飲水及CIC提供的奶茶,有2人寫下遺書、2人不適送院。她補充指,入境事務處稱已釋放1人,另有1人正被考慮獲發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詳情因涉及私隱未能公布。她表示,關注組會面期間已遞交有2,200多名聯署人士的信件予職員,職員表示會代為轉交給處長區嘉宏。

Flordeliza Wong哽咽指,不能理解為何其丈夫被無限扣留。(甄以恆攝)

其中一名羈留人士Harjang Singh的妻子Flordeliza Wong哽咽指,自己是香港人,結婚3個月的丈夫本在香港有俗稱「行街紙」的擔保書,因犯罪被判入獄3年後刑滿釋放,最終因身分證明過期而在CIC繼續羈留達23個月。她表示不能理解為何要無限扣留其丈夫,而朋友Happy亦指希望Harjang能有機會留在香港。

延長羈留似無期徒刑 憂入境處權力過大

張超雄表示,今日獲悉入境處有一份「羈留表格」決定羈留人士是否需延長羈留或遞解出境,「羈留表格」中的項目包括為是否有嚴重罪行、暴力傾向、是否第一次非法入境等,如果符合條件則需要羈留。

朱凱廸認為現有機制有機會造成「不公道」,憶述入境處職員在解釋時有提及「羈留表格」所列以外的因素,例如曾欺騙當局、在持有行街紙期間犯法等。

根據現時規定,入境處相關委員會負責評定給予羈留人士行街紙或難民資格。張超雄指雖然該委員會的決定可以被司法覆核挑戰,但參考過去案件,上訴的判決都是負面。他補充,羈留案排不僅沒有限期,而且缺乏監察,認為入境處權力過大。

Anna則指,據她了解,目前處理有關羈留人士的流程為10星期羈留期及14日上訴期,然後是數個月的酷刑申請,申請會由處理委員會跟進,但入境處無法提供確切日期,需視乎個案,因此與無限羈留幾乎沒有分別。

Anna(右)指,有女穆斯林被男醫生裸體搜身,但入境處回應稱決定符合醫生專業,當時亦有女護士在場。(甄以恆攝)

稱有女穆斯林被男醫生裸體搜身

Anna稱收到11個拘留人士反映CIC安排的醫生只會處方Panadol,包括一個患有胃潰瘍的人士,入境處僅稱醫生判斷及不接受外來藥物。

另外,她指有1名女穆斯林被男醫生裸體搜身,但入境處回應稱決定符合醫生專業,當時亦有女護士在場,唯會考慮在下一個合約期聘用女醫生,但要等到兩年之後。

朱凱廸:衛生問題正在改善

朱凱廸表示早前有與CIC探討衛生情況及新冠肺炎防疫問題,指羈留室的衛生正在改善,例如之前發生讓羈留人士自行用水瓢從水桶盛水飲用的情況,引述處方稱正在訂購飲水機。

他亦希望入境處停止採取「逐個擊破」絕食人士的策略,即輪流勸喻其停止絕食,因未知會否令剩餘絕食人士更有決心,出現反效果,呼籲進行集體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