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疫情影響提名期? 林鄭月娥:9月6日選舉暫無改動 

撰文:甄以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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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第三波疫情日趨嚴重,近日有建制派提出押後選舉一年。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9日)出席記者會公布最新抗疫措施時,被問及選舉工作會否因此受影響而延期,例如延遲選舉提名期等,林鄭月娥指,這一刻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未有改動。
選舉事務處表示,立法會選舉接受遞交提名表格的工作,至今未有因疫情而改變。

林鄭表示,將於9月6日進行的立法會選舉安排未有改動,強調選舉日期是嚴肅之事,不能夠隨便作修訂。(李澤彤攝)

建制派促政府延遲選舉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指,選舉是嚴肅之事,不能夠隨便作修訂,「我只能說是這一刻,因為無人能告訴我,疫情的變化會到甚麼地步。」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上周在社交媒體呼籲,要求押後立法會選舉至明年3月,甚至考慮延後至明年9月。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曾於4月初指,若出現疫情持續爆發,導致社會不能正常運作,延遲選舉合情合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早前表示,要視乎公共衞生風險作出評估。選管會主席馮驊於三月初亦表示,立法會如期舉行與否需視乎公共衞生情況。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資料圖片)

特首可命令押後選舉14日

根據《立法會條例》,行政長官須指明舉行換屆選舉的日期並刊憲說明。條例中第44條列明,如換屆選舉舉行前,行政長官認為該項選舉相當可能受「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等妨礙、干擾、破壞或嚴重影響,特首可藉命令指示將該項選舉押後。屆時,行政長官必須指明一個日期舉行選舉、投票或點票,以代替已押後的選舉、投票或點票,並且刊憲說明,而該日期不得遲於原定舉行日期後的14天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