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港府至今斥近700萬元展宣傳攻勢 港鐵袋214萬廣告費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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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港版國安法」出爐以來,港府展開鋪天蓋地宣傳攻勢,幾乎無遠弗屆。政府新聞處(26日)回覆傳媒查詢表示,至今關於港版國安法的宣傳費用總開支為688萬元,其中最大筆的是特首林鄭月娥在全港多份報章頭版刊登致全港市民的信,呼籲支持立法,花費為254萬元,另斥近100萬元在多個戶外地點以大型廣告牌賣廣告。

根據政府新聞處提供的資訊,港版國安法宣傳開支的分項為:
(1)電視宣傳短片/電台聲帶製作費及社交媒體平台宣傳費用為$262,850;
(2)報章廣告費用為$2,542,420;
(3)其他廣告,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廣告、戶外廣告牌、橫額、海報等,費用為$4,074,850。
總開支至今為$6,880,120。

政府的港版國安法平面廣告,設計相當「簡約」,以中英文寫着「國家安全法 保一國兩制 還香港穩定」。但這「簡單」的平面廣告亦所費不菲。據了解,在第3項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廣告中,以港鐵的廣告最大筆,包括電子屏幕廣告、扶手電梯旁廣告板、燈箱、車廂廣告等,便合共約214萬元;巴士車身廣告佔43萬元,電車和小巴廣告合佔約33萬元。

多份報章頭版刊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報章刊登致全港市民的公開信,指港版國安法立法合憲合法合情合理。(邵沛琳攝)

林鄭早前在全港多份報章頭版,以全版刊登致全港市民的信,指在國家層面立港區國安法是「國家對香港市民的關愛」,貫徹「一國兩制」,希望市民充分理解及支持立法。有關攻勢成了單一宣傳項目的最大開支,斥254萬元;其次是戶外大型展板廣告,佔97萬元。另外,政府近年嘗試搶佔facebook、Instagram和YouTube等社交平台陣地,有關廣告費為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