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李家超:通過後即日生效  警隊有人才、分析力履行職務

撰文:吳倬安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本月28至30日開會,料審議「港區國安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天(24日)表示,草案在人大常委會通過後,法例於即日生效。
被問到法例是否「七一」前已可通過,通過後執法工作和押送疑犯的細節為何,李家超僅稱,所有執法工作將按法律和現行法律工作,又指履行有關工作有過程,需建立制度。

李家超指,警隊有能力執行國安法工作。(張浩維攝)

李家超今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表示,按他理解,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國的《立法法》進行立法,立法程序已清楚列明,需尊重人大常委的立法過程。李家超指,特首已盡力解答社會和傳媒對國安法的問題,當人大通過草案後,法例就會公布生效,指通過法例的日期,就是法例生效的日期。

被問到法例通過後,警方會否有新增執法權力、是否可拘押疑犯超過48小時,李家超稱,他對警務處在履行職責有信心,指執法工作需要建立制度,相信警務處有能力應付工作,指警隊有優秀人才、分析力高、有熱誠,強調所有執法工作將按法律和現行法律工作。

李家超。(張浩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