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林鄭稱指定法官前先徵詢首席法官 郭榮鏗質疑屬「人治」
「港版國安法」草案說明上周六(20日)公開,提到審理國安案件的法官由特首指定,引起法律界質疑。特首林鄭月娥昨日指,各級法院的法官目前一向是由特首任命,又稱指定法官名單前,必定會徵詢首席法官的意見。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今日(24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回應指,特首的說法是「講啲唔講啲」,因為特首所提的例子,實際上是被動地委任法官,質疑特首說法混淆視聽。他又指,特首稱實際上都會徵詢首席法官的意見,只是一個「人治」的安排,不是一個制度:「你會問意見,如果你下任唔問,咁又點?」
中聯辦昨日表示,中央有關部門在香港舉辦了12場聽取香港國安法意見的座談會。郭榮鏗表示,自己沒有獲邀發表意見,認為反正北京「通常都唔會聽反對意見」。他指,特首昨日稱各級法院法官目前一向是由特首任命,是「講啲唔講啲」,因為特首所提的例子,實際上是被動地委任司法機構、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提名的法官,而不是主動去揀選一個名單,所以特首昨日的說法是混淆視聽。
郭榮鏗指,行政長官未必有專業法律知識,不會知道司法界處理案件時靠什麼專才、案件的性質、法官的意願和工作量等,這些都是司法機關內部運作。他又認為,特首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又同時負責委任法官,有明顯的角色衝突。他重申,由誰處理案件、怎樣判案是司法機關獨立處理,由特首揀選法官,終會損害司法獨立。
至於林鄭稱日後指定法官時,一定會先問首席法官意見。郭榮鏗認為這不是一個機制,只是一個「人治」安排,「如果首席法官提完意見,佢(特首)唔滿意,咁又點?你會問意見,如果你下任(特首)唔問,咁又點?」他認為,香港是一個重視法治的地方,做事要根據機制、條例,而不是人治處理。
有媒體引述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的言論,指由特首指定一批適合的法官,可避免有關法官在審案時可能陷入「雙重效忠」境地。郭榮鏗認為,相關說法並不全面,有所混淆,因為有「外國國籍」和法官「效忠什麼」是兩個不同概念,法官在香港司法機構工作,當然會效忠香港特區和《基本法》、按法律判案,不應用國籍、膚色等標準區分法官。他又反問,很多中國人、立法會建制派議員都有外國國籍或居留權,到底誰才是「雙重效忠」。
張國鈞:是否由外籍法官處理 待實際國安案件而定
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表示,他亦未有獲邀出席在中聯辦舉行的座談會,也是記者問起才得知。他指,中央聽意見有各種不同方法,會充分考慮意見,又認為社會有很多不同人士大原則上都支持立法,社會的關注點,包括追溯力、外籍法官、執法權力等問題,草案說明都已解答。
有關張勇「雙重效忠」的說法,張國鈞指要有具體案件,才可討論是否由外籍法官處理。但原則上,他同意要預留一個空間,如果名單中有個別法官不適合某宗案件,會有其他法官取代,以免有利益衝突嫌疑。他相信,不一刀切規限法官國籍,已經平衡國安需要和香港人的考慮。
對於中央對國安案件保留管轄權,張國鈞指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已說明,只有極少數案件需要有關安排,例如涉及外交層面的極端案件,有關安排屬「兜底」做法。但他相信,絕大部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正常情況下都可在本港處理。張國鈞又希望,中央盡早公布法律條文細節,讓社會盡早掌握。
被林鄭批評 大律師公會葉巧琦:人身攻擊沒必要
林鄭月娥昨日不點名批評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指特首指派法官「聞所未聞」的言論,實則是「孤陋寡聞」。葉巧琦於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表示,大律師公會是根據新華社聲明提出憂慮,指特首所說的現行「委任」程序,與草案說明中的「指定」有所不同,強調如果經過篩選,就一定是行政干預。
她強調,法治必須在人面前彰顯(Justice must be seen to be done),提出質疑並非不信任法官,而是法治社會從來不是相信人,而是要對制度有信心。葉巧琦認為,日後特首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既要維護司法獨立,又受中央監督和問責,如果再有權指定法官,明顯有角色衝突。
至於「孤陋寡聞」的批評,她認為人身攻擊沒有必要,而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論,特首應該澄清《國安法》到底賦予她什麼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