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〡李家超訪澳門與賀一誠交流 了解立法過程及執行經驗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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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北京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正式開始審議「港版國安法」草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9日)下午前往澳門交流,了解當地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工作及最新發展。
李家超拜訪了澳門行政長官賀一誠,賀一誠向他講述了澳門訂立國家安全法的立法過程、考慮和經驗,李家超其後和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會面及交流有關澳門自2009年起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執行經驗。

澳門在2018年成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進行決策及執行協調,並設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安辦)統籌執行工作,由保安司司長兼任國安辦主任。

在雙方的會面中,李家超了解到澳門在決策及執行層面均有有效措施以維護國家安全,包括在2018年成立由行政長官領導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進行決策及執行協調,並設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安辦)統籌執行工作,由保安司司長兼任國安辦主任。最近,澳門當局更計劃增設「廳」及「處」級的部門,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工作。

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制定有關適用於香港的國家安全法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在交流中,李家超亦了解到澳門當局的工作經驗,包括防範工作對減少國家安全威脅的重要性。

資料顯示,澳門在2009年制定國安法後,社會更安定,經濟有良好發展,2019年本地生產總值是法例生效前的2.5倍,整體失業率更是歷年最低,入境旅客人數亦增長了八成,反映有關法例對社會帶來正面影響,讓經濟發展更蓬勃,澳門的例子正正說明國家安全是保持社會繁榮穩定的重要前提和基礎。

李家超認為,制定適用於香港的國安法可確保香港長治久安,重拾經濟民生發展;澳門與香港同是特別行政區,澳門的經驗值得香港參考,今次交流對香港籌備落實國安法的工作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