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〡黃碧雲休會辯論 梁君彥拒批:可以不同渠道表達意見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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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下午根據《議事規則》第16(2)條動議休會待續,以辯論全國人大通過授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黃碧雲稱,特區政府稱中央會以不同途徑聽取各界意見,認為立法會議員有憲制責任代表選民反映意見,港府在收集意見反映時,亦不應排除立法會的參與。
立法會代主席李慧琼宣布暫停會議,復會後主席梁君彥稱,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正草擬法律條文,認為議員可透過不同渠道表達意見,沒急切性要休會待續辯論,故不批准黃碧雲的動議。

黃碧雲不滿梁君彥裁決,強調人大常委會正就國安法擬定法律條文,認為有急切性以議員身份討論。(資料圖片)

黃碧雲不滿梁君彥裁決,強調人大常委會正就國安法擬定法律條文,認為有急切性以議員身份討論。她又指,梁君彥亦是被諮詢的持分者之一,認為梁君彥應該聽取不同黨派議員的看法。

黃碧雲批評,民主派在立法會以不同方式要求辯論國安法,惟被梁君彥全方位封殺,民主派失去表達意見機會,質疑為何梁君彥可把立法會作為意見平台排除,民主黨予以強烈譴責。

民主黨涂謹申指,不論是港人,還是14億中國人民均非常關心國安法,惟本地立法機構卻無法就此作討論,「一隻字、一個辯論、一條問題、一個正式答案都冇留低記錄」,他認為這是建制派精心安排的佈局,令代表大多數民意的民主派失去憲制渠道表達意見、留下紀錄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