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麥美娟要求加強監管網上眾籌 阻進行損害香港利益活動
撰文:翟睿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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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日(17日)召開會議,當中工聯會麥美娟在會上提出口頭質詢,要求政府規管有人以網上平台眾籌,贊助有損香港利益的活動。麥美娟又指,有人以眾籌形式促請外國制裁香港、為「香港重光」作準備等,一旦港區國安法生效,是否會構成勾結外國勢力罪行。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回應指,暫未知道國安法的詳細條文,不會作任何評論,但強調警方曾就聲稱支援示威活動的網上平台執法,並以洗黑錢罪拘捕相關人士及凍結銀行戶口。
麥美娟:網上眾籌未有規管 或涉勾結外國勢力
麥美娟提出口頭質詢,指近年有不少人透過網上眾籌,贊助有損香港利益的活動,包括促請外國當局制裁香港,而網上眾籌不需要如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般向當局申領許可證,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要求政府就此立法規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回應指,近年國際及香港均興起透過網上平台籌款,當中涉及金融或慈善的目的,分別由警務署、證監會等規管,受《證券及期貨條例》 、《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等法律規限;即使伺服器設於海外,凡是以港人為眾籌目禁的平台政府亦會進行監察。
麥美娟批評,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應該要設有嚴格的反洗黑錢法律,惟現在示威者「嗌下口號就籌到錢」,又以「星火同盟」為例,指連「手足」都斥責他們是「全港最大人血饅頭詐騙集團」。她又關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為促請外國干預香港而進行的籌款活動,會否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則表示,由於未有國安法詳情,故不可作任何評論,惟現有相應機制規限洗黑錢行為,政府亦曾就以資助示威為目的的眾籌平台執法。
民建聯何俊賢就指出,泛民在遊行集會等場合設籌款箱進行籌款,直斥是「政治詐騙」行為,警方卻從不執法。區志光回應指,在大型公眾活動期間,警方若接獲投訴,或於巡邏期間發現不法行為會進行記錄,搜證足夠便會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