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〡倡設專門法庭審案件 葉國謙:法官經人大常委會同意
撰文:羅家晴
出版:更新:
全國人大上月28日通過「港區國安法」決定草案,中聯辦近日徵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立法的書面意見。
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港區國安法應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制定,在港有必要設立維護國家安全機構。葉國謙又指,應在香港設立專門法庭審理國安法案件,他認為專門法庭應有中央的角色,建議專門法庭的法官,要經人大常委會同意,再由特首委任,才能達致平衡。
對於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公務員同屬國家的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要考慮雙重身份。葉國謙稱此說法沒有問題,認為公務員在廣義上是中國的「國家幹部」,又指公務員與特區政府有僱傭關係,公務員需執行政府政策,而特區政府的決定並不存在違背中央的決定。
葉國謙指,香港有言論自由,在現時社會環境下,公務員可以個人身份發表意見,批評特區政府亦沒問題,但若以公務員身份批評政府,甚至與政府對抗就不允許,亦違反《公務員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