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漢清稱國安法有國際標準 香港不能處於國安真空狀態
撰文:劉錦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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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會議昨日(28日)在北京閉幕,高票通過「港版國安法」,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法律及執行機制。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表示,每個國家都會就保障國家安全而立法,而香港是中國領土一部分,質疑為何香港能夠處於國家安全的真空狀態。他又舉例,美國亦會就叛國或煽動顛覆等罪行立法,而其他國家也是由中央政府而非地方政府立國家安全法,認為制定國安法有國際標準。
近日有外國政要批評中方做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胡漢清認為香港回歸已二十三年,依然未能立廿三條,並非當年立法原意。胡指,相信當年中英談判時,英方也不會表明即使香港面對騷亂也不能立國安法。他批評外國政客的言論是帶有敵意而且衝住中國而來,談論香港國安法及法律系統是干預中國內部事務及領土完整。他又呼籲當時的中英聯絡小組成員公開就住基本法廿三條的談判紀錄,以證明當年英方對廿三條的看法。
胡漢清以聖保羅書院校友曾德成當年派反對殖民政府傳單,然後被港英政府控告煽動罪為例,指港英時期亦有有關國家安全的法例。胡認為過去廿三年香港沒有國歌法及國民教育,令國家安全的真空狀態成為常態,同時令外國勢力乘虛而入。他指,中央未有以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況的方法實施國安法,而是透過基本法附件三立法的做法,是用心良苦地符合香港的制度空間,證明「中央希望行返你嗰套一國兩制」。
胡漢清又指,當年美方立香港政策法,是因為香港是獨立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中央容許香港貿易上自治,故此香港於全世界都有貿易辦公室。他稱,一但美國否定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就是違背世貿對港的定位,制裁香港經貿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