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中央訂立港版國安法勢在必行 冀很快有條件完成23條立法

撰文:彭焯煒 鄭榕笛 羅家晴 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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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日前出手為香港制定「港版國安法」,立法會明日(26日)大會上亦將恢復二讀國歌法,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將會見傳媒時,強烈譴責周日在港島區發起示威、暴力事件,直指是針對國安法以及國歌法。
對於全國人大正審議授權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林鄭月娥表示,高興見到很多市民支持及充分理解,強調中央決心堅定,勢在必行,特區政府會全力支持和配合,又強調「港版國安法」並不取代基本法23條立法,希望很快見到香港有條件和氛圍,可以進一步完成23條立法。

全國人大會議正審議「港區國安法」,並將於本周四(28日)進行表決,再交由人大常委會制定草案內容。

【10:01】被問到不少香港人仍然對「港版國安法」充滿疑慮,包括擔心中國執法人員會在香港執法以及言論等自由不獲保障。林鄭回應時指,有關的法律條文訂立時必須會清晰交代,需要待詳細的內容。她又指,香港是自由的社會,言論等自由會受到保障。林鄭又提到,不少國家都有訂立國安法確保國家的安全。

CNN記者提問,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後,香港人是否仍享有包括言論自由在內的權利? 又問林鄭月娥是否可承諾港人享有上街表達對香港政府及中央反對意見的權力。林鄭月娥一再重覆,以上的憂慮是沒有必要。她指,香港每年舉行逾萬個公共活動,正正證明了香港享有自由,「示威本身是表達言論自由的手段,若然是在合法情況下。」強調人人都需要守法,認為記者要求她承諾某一種示威行為可以被容許是不公道,因為要視該行為是否合法而定。

【09:58】有記者關注「港版國安法」立法後的解說工作,以及港府現時有否就基本法23條立法會的時間表,林鄭回應指,「港版國安法」並不取代23條立法,特區政府仍有責任處理23條立法,但她強調,過去20幾年做不到立法,所以現時先由中央做工作,並希望很快見到有條件可做好23條立法工作。

至於國安法解說工作,林鄭同意是十分重要,希望絕大部分市民認同有關法律,她又指行政長官日後需就國安法落實向中央提交報告,所以立法後不是完結工作,政府要讓市民知道國安法與自己是息息相關,並同意國家安全日等活動大有增加空間,在學校及社會層面進行宣傳工作。

林鄭宣布卡拉OK、夜總會、Party Room等周五起重開。(盧翊銘攝)

【09:56】有記者關注,日後「港版國安法」立法後的執法機構,是否會由內地派員到港負責,林鄭回應指,今次立法是採取「兩步走」,目前未有詳細情況,要待人大常委會草擬時才知道,但由於人大常委屆時將會諮詢港府,她會了解及反映香港的具體情況。林鄭強調,原則上,所有內地執法機構在香港都要依法辦事,不能影響港人所享有的自由。

林鄭指,「港版國安法」的本地立法空間是否定的,因人大會議已非常清晰表明,將會把有關法律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她又提到,過去一年發生了很多暴力事件,亦有外國干預及有人主張港獨,所以不能再拖延國家安全立法,強調由國家層面出手是理所當然,港府亦會全力支持及作出配合。

林鄭說,過去政府工作舉步維艱,現時正待立法會審議的法案恆如沙數, 她及團隊會接受現實,但強調在未來兩年多的餘下任期不會迴避難做事,會迎難以上工作。

林鄭冀很快有條件完成23條立法。(盧翊銘攝)

【09:48】保就業計劃方面,林鄭指,開始接受申請首日,截至今日零時,收到超過4.8萬份申請,佔政府認為合資格人士的18%;自僱人士申請則有4.2萬份,佔政府認為合資格人士20%。政府對於這熱烈反應感到很高興,因為政府正正希望做到防止失業的效果,另外網頁運作也很暢順,很多僱主在訪問中,都反映系統很易用,10分鐘可完成,政府會盡快處理申請,務求在3至4星期內批出。當然,她重申僱主要承諾,補貼期內不得裁員、100%補貼金額用在僱員薪金中。

疫情方面,林鄭表示過去1個月,有20日零個案,按最新評估,會進入「張馳有道」的階段。明日開始,學校會分階段復課,希望見到一切順利。

她公布兩個放寬措施,5月28日到期、禁止4類場所營業的措施,包括卡拉OK、夜店和夜總會、浴室、派對房間,她指食衞局局長稍後將會公布,這4類場所可重新營業;此外,機場3月25日起暫停轉機服務,6月1日起機場將適度恢復轉機服務,但強調這不涉及入境香港。

【09:40】林鄭表示,幾日來看到香港各界高度關注國安法,高興見到很多市民支持,以及充分理解。不過香港是多元社會,留意到有反政府力量借這次事件,周日在港島區發起示威、暴力事件,針對國安法以及國歌法,政府對此強烈譴責。她又指,有暴力分子對持不同意見人士施以襲擊,對兩位受傷人士表示慰問。

就「港版國安法」,林鄭指,外國政客近日作出不實說法,需予以回應。一、人大訂立國安法憲制法律基礎不足。她指,憲制基礎是堅實、穩固、不容置疑;此事是從國家層面進行,沒有違反基本法,而是完善之,這是嚴格依國家憲法、《基本法》。

其次,林鄭表示留意到有說法指中央代替香港立國安法,會削弱一國兩制的高度自治,指說法罔顧香港和中國的憲制關係,以及國家安全立法是屬於中央事權,這點放諸全世界各國都是如此。她認為有此評論的外國政客是持雙重標準,相信任何國家都不容許在維顧國家安全上留有缺口或空白。

林鄭指,香港經過23年都無法進行本地立法,在可見的期間都無法做到本地立法,由國家最高機關出手是行使中央權力,和是對香港市民負責任的行為,是任何世界各國通例,外國政府無權干預。

林鄭指第三個失老實說法是有指在港立國安法會影響居民權利自由,削弱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她指說法無稽。指西方民主國家都有相關法例,不見得有嚇怕投資者,「相信近這幾日市民的正面反應都看得到,立國安法得到的效果是和外國政客的評論相反。」她指人大立法決定只針對4大類行為,打擊的只是極少數犯罪分子,保障的是大部份大守法的市民,「他們會依法享有基本權利自由、生命財產。」

林鄭稱,對於國際投資者希望的是安穩的投資環境,是一個可以把家人帶來生活居住的安全環境。她留意到昨天的股市已回復平穩,可見擔心立國安法影響香港金融地位是過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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