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擬恢復二讀 陳淑莊斥政治決定 梁美芬:中央或直接頒布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去信立法會現屆內會主席李慧琼表示,樂見上周五召開會特別會議突破困局,建議立法會在本月27日的大會,應優先恢復《國歌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陳淑莊表示,《國歌法》較《商標修訂條例草案》遲交上內會,但政府卻將《國歌法》首位處理,形容此舉是政治決定。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指,若本年7月立法會會議結束前仍未能成功透過本地立法,中央或可能按照《基本法》第18條直接頒佈。
現屆內會主席李慧琼稱,今日接獲張建宗的函件,要求5月27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對10項法案恢復二讀辯論,她稱若7月立法會會期中止前未能完成審議的法案都會失效,為了讓上述法案能在本屆立法會餘下時間完成立法程序,她根據《議事規則》第54(5) 條的關規定同意有關法案恢復二讀辯論。
陳淑莊續指,民主派要求梁君彥及立法會法律顧問,盡快公開整份早前尋求處理內會主席權力的法律理據。她提醒政府,去年同一時間立法會正審議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委員會,結果出現「鬧雙胞」局面,最終更引發香港多月來的政治動盪,她促請政府在這敏感時刻做決定前應謹慎思考。
梁美芬認為,國歌法透過本地立法,較適合香港的政治和法律文化,但她認為,如本年7月立法會會期結束前仍未能透過本地立法,令條例失效的話,中央或很有可能按照《基本法》第18條直接頒佈。她又呼籲民主派議員不要在議會以肢體衝突試圖阻擋《國歌法》。
李慧琼:據《議事規則》規定 同意對有關法案恢復二讀辯論
李慧琼表示,10項法案中有兩項法案的相關法案委員會早在去年已向內會匯報其商議結果,當時內會對該等法案恢復二讀並無異議,鑑於本屆立法會會期只餘兩個多月,所有在7月立法會會期結束前未能完成審議的法案都會失效,為了讓有關法案能在本屆立法會餘下時間完成立法程序,她將根據《議事規則》第54(5)條的相關規定同意對該等法案恢復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