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建宗籲內會盡快選出主席 續停擺勢令多項法案付諸流水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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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至今召開第16次會議,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向政務司司長提出書面質詢,問及政府會否參考將《僱傭條例》交由人力事務委員處理的做法,研究其他法案的立法程序如何進行。葛珮帆亦問到,有否評估14項法案的立法程序若未能在立法會任期完結前完成對社會整體運作有何影響。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回覆時表示,政府在本年度向立法會提交15項法案,除了《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及《僱傭條例》外,餘下13項法案在首讀後,立法程序已停滯不前。張建宗又指,因該13項法案已按照《議事規則》第54(4) 交付內會處理,故程序上不能參照《僱傭條例》的做法。
張建宗呼籲,立法會應盡快選出內會正副主席,讓內會恢復正常運作,並盡快根據一貫程序決定會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他強調,所有未能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完成審議並通過的法案即告失效,「如果內會持續停擺,所有政府、立法會及各持分者在政策上下的功夫都會付諸流水,嚴重影響經濟。」

張建宗呼籲,立法會應盡快選出內會正副主席,讓內會恢復正常運作,並盡快根據一貫程序決定會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張建宗表示,內會是立法會重要齒輪,旨在為立法會會議準備及商議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事宜,而內會的一項重要職能,是審議已提交立法會的法案,以及在立法會會議席上提交立法會批准的附屬法例。內會亦可成立法案委員會研究該等法案,監察有關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的工作進度。不過張建宗稱,自去年10月起,內會舉行16個會議,經過逾30小時討論後仍未能選出今個會期的正副主席,令內會完全停擺,不能正常運作。

張建宗指,截至本年4月28日,立法會現正審議26項政府提交的法案,包括11項於上兩年度首讀並已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的法案,及15項在本立法年度提交的法案。其中除了《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僱傭條例》已交付人力事務委員會處理,張建宗稱雖然此舉不是依循一般做法,但有關安排仍在符合《議事規則》的情況下進行立法工作。張建宗又指,餘下的13項法案已按照《議事規則》第54(4) 交付內會處理,故程序上不能參照《僱傭條例》的做法。

張建宗亦強烈呼籲立法會盡快選出內會正、副主席,讓內會可恢復正常運作,並盡快根據一貫程序決定會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法案。他強調,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同時希望議員能利用會議時間,盡快完成審議大量積壓的法案,讓法案能盡快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獲得立法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