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一旦因工染病 保險有無得賠?保險界議員為你解答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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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散,如不幸染上這種新型冠狀病毒,買了好幾年的保險保單會否受保?
香港保險業聯會早前回應查詢,指出醫療保險、僱員補償保險和旅遊保險,均會有不同情況,投保人宜看清楚條款。

部份保險公司 將武漢肺炎列受保疾病

近日市面上有部份保險公司宣布新型冠狀病毒列為受保疾病之一,若受保人確診並需要強制隔離,部份保險公司將提供額外住院現金保障。亦有保險公司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門診及住院索償,簡化並優先處理理賠事宜。

如果被拒入境,一般不屬於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資料圖片)

被拒入境取消行程一般不受保 染病則受保

旅遊保險方面,如因為限制入境(如被拒入境、未能取得簽證)而取消行程,一般來說並不是旅遊保險指定保障風險。旅客應向交通工具營運商,如航空公司申請退回旅程費用。

如旅客在旅遊期間患上武漢肺炎,需要在當地註冊醫院就醫,可得到海外醫療費用保障。如因此要更改行程,額外的住宿及交通費亦有保障。

如旅客未開始旅程就患上武漢肺炎,不能開始旅程,便可獲得取消旅程保障。

因工意外傷亡 法例列明受保

而僱員補償保險即法定的勞工保險,是打工仔最關心的一環。一般條例指明,僱員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accident)以致傷亡,僱主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下的法律責任。

香港保險業聯會表示,新型冠狀肺炎並非《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可獲得補償的職業病,然而僱員如果在受僱期間染上武漢肺炎,並且是因工作以及由意外引致的身體受傷,僱員可以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追討補償,最終結果則要由法庭判決。

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引述資深法律界人士意見,指條文中的「意外」(accident)字樣,包括「未有預見的不幸事件」。(資料圖片)

陳健波:accident可解作「未有預見的不幸事件」

那麼,患病是否「意外」?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接受《香港01》訪問表示,他已徵詢資深法律界人士意見,指條文中常見的「意外」(accident)字樣,除了指工業意外、交通意外等意外事件,其實還包括「未有預見的不幸事件」( an unlooked- for mishap or an untoward event which is not expected or designed),而今次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可視為「未有預見的不幸事件」,僱員若不幸「中招」,應在受保範範之內。

陳健波補充,投保人的保單實際保障範圍,當以個別保單條款為實,投保人如有疑問,可直接向保險中介人或保險公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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