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政府兩周不開區會無諮詢主席 秘書處急補鑊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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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型肺炎疫情,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7日)表示,未來兩星期內,包括區議會在內的政府所有的諮詢和法定組織不會開會,以盡量減少市民間的接觸。惟掌握何時開會實權的區議會主席,事情並未被諮詢。
據了解,區議會秘書直至今早,才向區議會主席及區議員發出通告,表明依照政府的整體防疫及工作安排,各民政事務處暫時未能提供場地,以及召開會議的秘書處服務。各區民政事務處已向區議會表示,將盡力配合議會運作,例如開會只要有錄音,都可以事後轉抄為正式紀錄。

民協今日(8日)表示,認為政府的決定,有機會僭越了《區議會條例》賦予區議會主席召開會議的職權,亦剝奪了區議員參與會議的權利。他們認為,《區議會條例》表明,區議會包括召開會議在內的程序,都由區議會自行訂定,政務司就召開會議並無角色。

按《區議會條例》第85條,只有行政長官在諮詢區議會後,才能向區議會發出必須執行的有關指示。民協質疑,張建宗既未諮詢區議會,亦不是行政長官,因而認為有關決定,沒有法理基礎。

民協認為政府的決定,有機會僭越了《區議會條例》賦予區議會主席召開會議的職權,亦剝奪了區議員參與會議的權利。(民協FB)

民政處:區議會可自行找場地開會

數名區議會主席均證實,他們在政府公布暫停開會2周之前,並未獲政府諮詢意見。據悉,各區區議會主席經討論後認為,政府無權阻止區議會召開會議,但亦得悉民政事務處並非有意阻止開會,更向他們表示,如果區議會自行找到場地,並有錄音,秘書處可代為轉化為正式會議紀錄。

對於另覓場地開會,有區議會主席笑指,不少區議會的議員數量眾多,「唔係一個辦公室就可以坐得到」,相信兩周內召開會議的機會不大。

根據《區議會條例》,區議會可自行訂立,包括決定開會時間在內的《區議會常規》;以深水埗區議會常規為例,主席在遇到一半或以上議員要求時,須召開會議,並由主席決定會議的舉行日期、時間等。

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表示,在疫症當前,區議會亦有確切工作要做,他以沙田區議會為例,建議將有關抗疫的工作,留給為對抗疫情成立的特別工作小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