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否決行使傳召權 進入討論公務員加薪項目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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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下午續會,繼續討論傳召官員的方案問題,在議員發言後隨即表決6個方案,最後以33票贊成及18票反對,通過由謝偉俊提出的方案,即先處理是否行使傳召權,再決定傳召的細節。
在方案通過後,財委會主席陳健波隨即動議,表決是否在財委會行使會議程序第19段所述之傳召權,最後以18票贊成及33票反對被否決。換言之,民主黨許智峯早前提出傳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列席財委會會議的動議,將不獲處理。
會議其後正式進入討論公務員加薪項目,有政府中人坦言,農曆新年前應難以通過有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