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41公務員因示威被捕 羅智光:對於公務員違法零容忍
撰文:劉錦華 朱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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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今日(10日)出席討論公務員加薪的財委會會議後接受傳媒採訪,並表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一共有41名公務員因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當中有31名已經被停職,而餘下個案由相關部門積極跟進當中。羅智光指,過去半年社會出現大規模違法活動,而政府對於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他又稱,因參與違法社會活動而被捕的公務員人數,只是佔整體公務員極少數,強調公務員團隊整體而言是堅守法治、盡忠職守,希望社會不要因為極少數個案而抹煞公務員的盡忠職守。
羅智光補充,如果公務員干犯刑事罪行,除了會受到法律制裁外,政府亦會按既定機制採取紀律行動,例如經過甚至解僱,重申不會姑息縱容。
羅智光又指,公務員身為政府一份子,當社會秩序受衝擊時,需要團結一致地支持政府政策及決定,並幫助社會盡快恢復秩序安寧。被問到將未定罪的公務員停職是否違反無罪推定,他回應指停職決定是基於公眾利益理由,要考慮到公務員違法後如果回到工作崗位,是否適合繼續行駛公職權力及職能,以及需考慮公眾對公務員被捕後繼續行使職權的觀感。
對於有民主派議員提出抽起警隊加薪項目,以及傳召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會議,羅智光稱政府每年都會按既定機制提交公務員加薪此項目到立法會財委會,指此既定機制是考慮整體公務員的利益,「從來不會考慮個別部門的表現」,並認為要維護此沿用多年的機制,「睇唔到有乜嘢理由偏離呢個機制」,亦認為沒有理據邀請個別部門的代表出席財委會,或分拆任何部門在此加薪項目之外,並希望立法會議員能尊重此既定機制。
對於新公務員工會曾批評警方腰斬元旦日的民陣遊行,羅智光表示當日警方是基於公眾安全理由而提早結束遊行,批評有人罔顧事實,肆意譴責警方決定,而政府有責任釐清事實。他重申,所有公務員都要按公務員守則、維持政治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