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修例風波重創建制 梁美芬:發揮在野黨角色 不盲撐政府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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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牽起回歸以來最大的社會動盪,更令建制派在區議會選舉中遭遇崩盤式大敗。回顧風雨飄搖的一年,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縱使建制派經歷敗選,日後亦絕不會做反對派,而是發揮「在野黨」角色監督政府,「政府有唔啱會批評,以後逐個議題去看,是其是非其非,支持政府無必然的。」
梁美芬早前在立法會提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全面調查反修例風波,她認為委員會可全面調查風波的前因後果,就如何讓社會回復平靜作出建議,較其他議員提出傳召官員就具爭議性事件,如「7.21」元朗襲擊事件、「8.31」太子站事件到立法會作證,更具效用。

梁美芬表示,縱使區選大敗,日後都不會做反對派,會發揮在野黨的角色監督政府,是其是非其非,不盲目支持政府。(余俊亮攝)

再批通識 「容易被灌輸不正確思想」

修例風波捲起十級政治風暴,示威活動至今仍持續,梁美芬日前接受《香港01》專訪時表示,今次風波始終是政治問題,本港積累多年的深層次矛盾只是加劇問題惡化程度。她稱據自己觀察,身邊有很多過往無參與遊行示威的朋友,今次都有站出來示威,認為今次風波「將港人對內地情仇及恐懼全部爆發出來,即使是曾在內地經歷文革、六四事件的也不例外。」

至於年輕一代,在城市大學任教法律課程的梁美芬說,自己在過去半年與不同年輕人接觸,當中有人更曾參與街頭示威,她認為,在今次風波中站在前線的正是1997年後出生的一代,「他們13、14歲時開始讀通識,十分關心政治,但接觸面不夠廣泛,容易被灌輸不正確思想,加上朋輩壓力、和理非不割蓆,令他們在犯罪後才懂後悔。」

梁美芬承認,在6月15日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例前,建制派亦有誤判形勢。(余俊亮攝)

政府欠政治手腕 低估沉默一群反應

梁美芬認為,若沒有反修例風波,建制派在議會內的勢頭向好,但她承認在6月15日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例前,建制派亦有誤判民情,「當對方講緊逃犯條例剝奪人權嘅時候,建制仲解釋緊法律問題。」她承認建制派當時要與政府共同承擔責任,「但在6月15日後發生的暴力事件,有複雜政治力量在後,建制派已很少參與其中。」

社會上不少人批評,政府在今次風波中「慢幾拍」,文宣工作「跑輸幾條街」,梁美芬坦言,政府不懂如何轉彎、敏感度不足,亦欠缺政治手腕,低估了社會上沉默一群的反應,「政府只顧處理對錯,無理會群眾感覺」,間接導致了今日的結果。

梁美芬強調,不能容許推翻政權的革命,所以不能特赦,倘作輕判亦要符合普通法原則司法程序。(余俊亮攝)

不能特赦犯罪者 倘輕判要符合普通法原則

面對當前的社會動盪,究竟有何解決良策?梁美芬指,現時社會陷入瘋狂局面,政府首要令社會冷靜下來,日後在統治手腕上應軟硬兼施,「以懷柔政策去做,要意識到香港是個國際大都會,幾十年來其實都係咁複雜(的局面),大家日後都要重新認識香港。」

至於民間堅持的五大訴求,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梁美芬認為,即使現時香港未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但仍有現存法律與23條內容重疊,強調「香港不能容許推翻政權的革命,所以不能特赦(犯罪者),倘作輕判亦要符合普通法原則及司法程序,不能因為有人使用暴力就特赦,這是萬萬不可。」

梁美芬估計,在監警會1月公布的調查報告中,將談及在調查過程中,有部分權力不足的問題。(余俊亮攝)

發揮在野黨角色 絕不做反對派

建制派在剛過去的區議會選舉大敗,經民聯派出25人出選,僅3人當選,會否認為建制派是被政府拖累?梁美芬坦言,對於政府在修例工作上的不足感無奈,認為政府若仍視建制派為盟友,日後應保持溝通,但即使如此,她們絕不會做反對派,反之會發揮在野黨的角色監督政府,「政府有唔啱都會批評,以後會逐個議題去睇,是其是非其非,支持政府沒有必然的。」

梁美芬又說,選舉勝負乃兵家常事,但有時也覺得與政府溝通像對牛彈琴,故日後只可做好自己本份,維護國家及香港利益。

梁美芬說,選舉勝負是兵家常事,日後只可做好自己本份,為護國家及香港利益。(余俊亮攝)

調查不能針對警隊 料監警會報告述及權力不足問題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表示,參考2011年倫敦騷亂事件,將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檢視運動成因,找出當中的社會、經濟及政治問題。梁美芬說,委員會至今仍未覓得有心人加入,認為政府不應拘泥於找退休法官主持,又估計在監警會1月公布的調查報告中,將談及在調查過程中,有部分權力不足的問題。

至於應否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過去半年一系列事件,梁美芬指,調查不能針對警隊,因為政府亦要擺平警隊及其支持者的訴求。

梁美芬早前建議在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12人的專責委員會,調查自6月以來的反修例風波,並已獲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批准,目前正游說各黨派議員支持。她認為,可參考2008年時調查雷曼事件的做法,強調委員會可全面調查風波的前因後果,不論遠因或近因,並可免卻其他議員就單一爭議性事件而另成立專責委員會的麻煩。

梁美芬指,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的專責委員會,可參考2008年時調查雷曼事件做法,全面調查風波的前因後果。(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