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暴力衝擊法治 鄭若驊籲勿以身試法:法律不容許「公民抗命」
撰文:潘希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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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風波持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 (22日)發表網誌,強調法律不容許「違法達義」或「公民抗命」,呼籲群眾切勿以身試法。她又指,部分人提出可刻意作出違法行為來達成他們的目的,會令市民錯誤理解正確的法治精神。
鄭若驊在網誌表示,過去幾個月的暴力及破壞行為不斷出現,嚴重衝擊法治,認為所謂「違法達義」或「公民抗命」,其實都是法律上不容許的行為,呼籲群眾不要以身試法。
她又引述終審法院早前在處理一宗非法集結的案件(FACC8-10/2017)時的判辭,指當非法集結涉及暴力,即使涉及相對較低程度的暴力,也不會被容忍,在未來亦可能合理地招致即時監禁的刑罰;以及以行使憲法權利或公民抗命之名來為違法行為求情,所給予比重將會很少,因為被定罪必然是指罪犯已逾越了合法行使其憲法權利,與被制裁和限制的非法活動之間的界線。
鄭若驊又在網誌中表明,有人提到可以刻意作出一些違法行為來達成他們的目的,會令市民錯誤理解正確的法治精神,認為近月大規模的違法及暴力行為,必定會影響市民對香港法治的觀感。她最後表示法治應由整個社會共同遵守和尊重,不應只由律師、法官和政府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