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梁美芬倡票站裝CCTV監督職員 聶德權:持開放態度
上月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多名建制派人士選後相繼提出,選舉過程出現懷疑不公平的狀況。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今日(18日)在會議中,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有何方法確保選舉公平公正,以及引入科技投票、點票的進度。
聶德權指,目前已有1宗區選選舉相關呈請,16宗「重複」選票相關投訴。電子技術方面,由於意見仍然紛紜,需要再仔細考慮。
經民聯梁美芬則問到,收到很多投訴指有年輕人以長者身份證假冒對方投票,票站人員未有嚴謹核實,政府會否考慮日後在票站工作人員所在位置加裝閉路電視(CCTV)監督發選票的過程。聶德權指,選管會稍後會就選舉安排提交報告,目前對所有建議持開放態度。
聶德權:現有一宗區選選舉呈請 16宗「重複」選票相關投訴
葛珮帆提到,有多名選民反映在投票時,被告知選民登記冊內就他們姓名登記的資料已被劃上橫線,只能獲發不會被點算的「重複」選票,以致未能行使投票權;有人響應網上呼籲在投票站外多次重複排隊,以造成長龍阻礙部分人投票。葛珮帆問政府有何應對方法,而電子投票方面進度又如何。
聶德權指,是次選舉選民、投票人數都創新高,而且在社會動盪之下舉行,無人自動當選,競爭激烈,選前亦有人發表無視選舉公平、不負責任言論,不過選舉當日整體公開透明及和平。他指,選管會如收到涉嫌違法的投訴個案會轉交執法部門跟進,現時執法部門正在處理;候選人或選民如認為選舉有欠妥之處,或是舞弊、非法行為,可在明年1月29日的限期前提出選舉呈請,現時暫有一名人士提出選舉呈請。
聶德權又指,如果有人發現自己未投票但被劃線,獲發的「重複」選票不予點算,但可作為日後選舉呈請的理據。截至12月13日,選管會接獲16宗和獲發「重複」選票有關的投訴。他又提醒,冒充他人、刻意重複申領投票,又或是以欺騙手段妨礙他人投票,可能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至於選民投票時,領取選票後亦必須立即進入填劃,不得無故拖延,投票後亦要立即離開票站。
至於在投票點票過程中引入電子技術,聶德權指選舉事務處正研究電子發票措施;電子投票方面政府研究過海外經驗,發現過程中有不同問題如資訊保安、技術故障、成本等,須先妥善處理這些問題,社會亦要詳細討論,早前與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後,意見仍很紛紜;電子點票方面,政府目標是明年立法會選舉傳統功能界別中試行。
梁美芬:裝CCTV監察工作人員 聶德權指政府持開放態度
梁美芬在跟進問題中提到,收到一些實名投訴,指「嗰啲好後生嘅人揸咗老人家嘅身份證去,一樣投到票」,質問嚴謹性何在,明年立法會選舉如何防止這情況。她又提到,有選民反映票站工作人員不嚴謹處理以上問題,問聶德權會否在票站內加裝CCTV,但隨即補充「投票嗰度梗係唔可以啦,但係工作人員嗰度,有乜嘢我哋可以抽調番個證據出嚟」,她又提到可用指紋、人臉辨識等技術。
聶德權回應,選舉事務處和選管會已收到一定數目的投訴,如發現普遍存在舞弊、關鍵性的欠妥情況,可成為呈請的理據,但他指現時由兩名工作人員共同發出選票的做法,已沿用一段時間,但現時社會氛圍欠缺互信,易引起不同的看法。
梁美芬再次追問加裝CCTV的問題,聶德權指選管會將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檢討選舉安排,待報告出爐才能有結論,現階段不能明言具體建議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就梁美芬提出的數項建議,他表示會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