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若2021年前進行特首補選 區議會選委空缺需補選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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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在區議會選舉大敗,連帶失去特首選委會區議會界別的控制權。目前1200名特首選委中,有117名建制派區議員選委,當中只有15人在區選成功連任,若在2021年前有需要進行特首補選,這102個空缺,是否需要進行補選?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日(11日)回覆公民黨郭榮鏗的書面提問時表示,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附表,當中附表第3(1B)及(1C)條說明,若該名區議會選委任期屆滿,及未能在新一屆再當選區議員,就會被當作已辭去選舉委員職位,需要進行補選。

聶德權。(資料圖片)

聶德權指,根據條例第5條要求,若有選委席位空缺,選舉管理委員會需要按照《選管會規例》安排舉行界別分組補選,以填補有關空缺。換言之,若在2022年特首換屆前有需要進行特首補選,選管會需就102個區議會界別選委空缺進行補選。

事實上,在民主派區選大勝後,若選委空缺進行補選,102席必然會落入他們手中,但即使沒有補選,在2021年的選委改選中,117名區選選委都會成為泛民的囊中物。以2017年特首選舉為例,若泛民主派多取102票,加上曾俊華當時所得的365票,便有近467票,距離601票的當選門檻,只差134票,足以左右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