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建源質疑警員蒙面執勤 保安局:保護警員免受暴力傷害

撰文:鄭榕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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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今早(5日)召開會議,教育界議員葉建源關注有警員在暴力事件中蒙面,以避免被起底究責,質疑警務人員是否受《禁止蒙面規例》約束。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在會上確認規例適用於任何人,包括執勤警務人員,但相信執勤的警務人員屬有合理辯解的人士,所以獲得豁免。葉建源質疑警員在未有施放催淚彈的時候都遮蔽面容,區志光回應指蒙面可以保護警員在執勤中免受暴力傷害。

有社工在10月31日晚上於太子康民角三角公園被防暴警用警棍扑穿頭。(陳浩然攝)

民建聯議員梁志祥提到有警員在施放催淚彈後,要求記者除下面罩,令獲豁免權的人士受傷害。區志光回應指,記者在現場採訪使用蒙面物品保護人身安全屬有合理辯解,「剛才議員講的是執行情況,執行情況永遠可以做得更好。」

社福界議員邵家臻指出,超過21名社工在衝突現場工作時被捕,認為警員在現場對社工相當敵視;又提到上周有警員將一名正保護長者的社工打至頭破血流,斥「社工救人、警察打人」,「一喺你哋宣布戒嚴,咁社工唔駛再出嚟」,否則社工會繼續到場執勤。

保安局指社工衝突現場蒙面工作屬合理辯解

區志光表示不知道21名社工被捕原因是否涉及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或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他確認社工屬受《禁止蒙面規例》豁免的專業人士,認為社工在衝突現場執勸時帶上蒙面物品是合理辯解。

邵家臻追問既然社工屬專業人士,局方會否向被打社工道歉,區志光回應指,社工在現場使用蒙面物品屬合理辯解,但社工在場的行為屬另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