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湯家驊指現時不宜立蒙面法 稱民主自由國家多禁蒙面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天(25日)稱政府已就《反蒙面法》作相關研究,多名建制派議員、港區人大代表近日亦公開表態要求政府就《反蒙面法》立法。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天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指,綜觀全球各國,愈民主、愈自由的國家和地區也有就《反蒙面法》立法,不過他不同意引用《緊急法》禁蒙面,認為引用《緊急法》有副作用,包括影響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看法,又指若透過立法會正常程序立法有困難,加上立法細節需仔細討論,包括如何執法、是否刑期分期執行等,認為立法禁蒙面應「等一等,睇一睇」。
湯家驊指出,綜觀全球各國,愈民主、愈自由的國家和地區也有就《反蒙面法》立法,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加拿大等。他指出《反蒙面法》立法範圍很寬,由只賦權警員可要求市民除下蒙面裝備,到加拿大《反蒙面法》最高刑罰可處10年監禁,指出立法「唔係一般人想像咁簡單」。
他指出,《反蒙面法》指用於公開集會、意圖犯罪及一些嚴重暴行,他舉例指蒙面超速駕駛、蒙面隨地吐痰不會違反《反蒙面法》,又指海外國家的《反蒙面法》會有很多豁免情況,包括考慮市民的身體狀況等。
湯家驊認為,香港本無《反蒙面法》的需要,但近三個月發生動盪,他明白有社會人士認為立法禁蒙面是平亂的方法,不過他認為要考慮會否適得其反,令示威者採取更強烈的反應。他指出,《反蒙面法》與其他罪行的刑罰同期執行,無法起阻嚇作用,因此若香港研究立法禁蒙面,是否同期執行需作研究。
至於市民參加民陣合法集會時蒙面會否違法?他指出要視乎如何立法,法例可規定任何集會不可蒙面,不過他認為如執法是問題,「點樣拉晒幾萬人?」
湯家驊表明不同意引用《緊急法》禁蒙面,認為引用《緊急法》有副作用,包括影響國際投資者對香港的看法,又指若透過立法會正常程序立法有困難,加上立法細節需仔細討論,包括如何執法、是否刑期分期執行等,認為立法禁蒙面應「等一等,睇一睇」,看看政府與社會對話是否有作用,暴力情況會否逐漸減低、消失,及後再嚴肅討論是否立法。
至於警員是否認為按《警方通例》展示編號,湯家驊指出現時二千多名警員及家屬被「起底」,明白警員的顧慮,「依家未可以處理到咁不公平、不公義嘅行為(起底),警員有顧忌係令人理解。」不過他指近期已有警員在頭盔展示小隊編號,認為應先看看是否有助市民投訴。不過他指出,他不清楚警員違反《警方通例》會違反甚麼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