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區議員投訴對話會規矩多 出發前搜袋惹反彈遭撤回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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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周五(13日)臨時邀請區議員數日後出席對話會,並要在三日內回覆,希望以對話方式解決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社會問題。不過,由於時間之急,加上「對話」時間短,多個民主派政黨甚或建制派區議員已拒絕應約。
對話會今日(18日)舉行在即,有報名出席的區議員透露,政府為對話會設下多個條件,包括「鴨仔團」式出入政總、不可遞信或錄影等,他更獲告知乘車出發前要先搜袋,將「多餘的東西」暫存在民政事務處內,該區議員不滿此安排,事後致函特首辦投訴,終得到回覆撤回搜袋的安排。

與林鄭對話會舉行在即,有報名出席的區議員透露,政府為對話會設下多個條件,包括「鴨仔團」式出入政總、不可遞信或錄影等,他更獲告知乘車出發前要先搜袋,將「多餘的東西」暫存在民政事務處內,該區議員不滿此安排,事後致函特首辦投訴,終得到回覆撤回搜袋的安排。(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李月民是幾個已報名出席的元朗區議員之一,他周一獲元朗民政事務處署理民政事務專員的通知,指出席的區議員要4時半(現改至5時)先到元朗民政處集合,屆時將會檢查隨身袋,「多餘的東西」會暫存在民政事務處內,李月民問何謂多餘的東西,對方沒有仔細舉例。

署理民政事務專員亦告知他上車後不可早走或晚走,對話會完結後需原車回到元朗。

對話會亦設下其他限制,李月民原打算沒有機會發言的話,便向林鄭或官員遞信,但獲告知席間不可以這樣做,亦不可錄影。
今次對話會歷時兩小時,未必個個能發言。李月民獲知會對話會前,每名區議員將獲發一張牌用作抽籤之用,被抽中的才可在席間發言,至於多少人可得發言機會,發言時間又多長等則未有交代。

面對種種限制,李月民昨早致函特首辦反映,指若政府拒絕在「對話會」接信,即完全違反「互相尊重」的對話平台原則,又批評搜袋的做法是將區議員「當賊辦」。

李月民之後收到民政處的回覆,指特首辦已收到他的意見,決定取消搜袋的程序,至於遞信和錄影限制,民政處亦態度放軟,指他可嘗試遞信,但不擔保成事,而錄影雖然仍然禁止,但沒他人看到的情況下則不理。

沙區區議員趙柱幫亦會出席對話會,他同樣收到沙田民政事務處通知,出席對話會須乘民政處安排的車輛到政總,因其他車輛不能進入政總,沙田區議員則要在5時半在沙田民政處集合。至於其他限制,趙柱幫指民政處沒有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