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警察家屬見3局長提七訴求 倡成立監師會及課室錄影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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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名警察家屬經民建聯安排,今日(7日)約見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向當局反映警員及其家屬現時所受的壓力,並要求局長回應警察家屬的各項訴求。
該家屬提出至少七項訴求,包括強烈反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冀加快推動侮辱公職人員罪及禁蒙面法;必須成立監師會,監督教師並提交調查報告給教育局,再根據報告內容作懲處及扣分機制;課室設置錄影及錄音設備等。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及葛珮帆,今日聯同數名警察家屬與三位局長會面,並提交一封於本周四(5日)由香港警察家屬訊息中心及香港警察家屬聯署信件,聯署包括15個警察及紀律部隊宿舍。
表明「強烈反對」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信中指出,就近日社會上的暴力事件愈趨嚴重,令很多警務人員身心靈受創及承受著許多不公平對待及無理指責;又指作為警務人員家屬,感到非常憂心及痛心,「眼見警員維持法紀,堅守香港的核心價值----法治精神面臨嚴重衝擊,我們很想為至愛分憂,為解決香港問題出力,因此我們打破緘默」,希望提出意見,以改善香港教育問題及改善警隊成員及家屬的不公平待遇。
家屬表明「強烈反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要求加快推動侮辱公職人員罪及禁蒙面法;為警隊爭取更多資源,提供足夠的支援,給予適當支持,維持警隊士氣;成立針對大型示威等特別事故聯合紀律部隊,包括警隊、消防、懲教、海關、入境和飛行服務隊等人員;恢復警察固有福利,包括公務員海外教育津貼(OEA)及本地教育津貼(LEA); 爭取在職及退休警務人員及家屬醫療保險(包含住院及門診服務等);必須成立監師會,監督教師並提交調查報告致教育局,再根據報告內容作懲處及扣分機制(禁止仇視言論,教學保持中立態度及觀點);課室設置錄影及錄音設備(需要時才作參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