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撤回實為緊急法鋪路? 林鄭否認 稱只為解困局
撰文:吳倬安 羅家晴 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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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昨天(4日)透過視像講話,宣布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不過做法被質疑「以退為進」,為將來再有暴力事件時實施《緊急法》鋪路。林鄭月娥今天(5日)早上被兩度問及有關問題,她重申撤回修例及四項行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希望走出困局,令香港社會回復秩序,「其他揣測話點解(政府)喺呢個時間做某一個行動(撤回),都係唔正確」。
不少聲音認為,林鄭至今才正式透過議會程序撤回條例草案是另有目的,認為並非回應市民訴求,而是「以退為進」,若將來再有暴力事件發生,正式撤回修例可為政府提供足夠基礎推行和實施《緊急法》,形容做法是為《緊急法》鋪路。
對於有人作出這種揣測,林鄭重申撤回修例及四項行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希望走出困局,令香港社會回復秩序,「返番去我哋好熟悉嘅香港」。林鄭強調香港需要停止暴力、嚴正執法和回復平靜,若每天都有暴力出現,會廣泛影響香港城市運作。
另林鄭多次被記者問到,撤回修例和四項行動是香港政府的決定,抑或是北京的指示。林鄭月娥指出,在是否撤回修例草案上,她從沒有改變過想法,她解釋在6月15日已宣布暫緩修例工作,並強調立法工作已停止,又指自己在七月初亦曾指出「the bill is dead(壽終正寢)」 ,立法工作不會再進行。
至於為何正式宣布撤回,她指在過去2個星期與各界不同人士會面時,與會者向她表示,指若政府希望與市民對話,政府亦要為對話提供基礎,完全撤回修例草案是其中一個對話基礎。她強調是次撤回的決定是由香港政府作出,修例也是由香港政府提出,又指中央明白她一直作出決定,對她尊重和支持。 林鄭續說,今天政府提出打破困局和與市民對話,中央也是理解、尊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