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張華峰贊成速龍毋須展示編號:執法要無後顧之憂
反修例運動已持續兩個多月,警方的執法手段備受爭議。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指,監警會已一致通過延伸審視工作範圍,把範圍延伸至7月2日以後。
監警會副主席、經民聯立法會議員張華峰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監警會目前工作進度良好,有信心能如期於半年後就審視6月9日至7月2日的公眾活動提交報告。
對於有指處理衝突的防暴警察和速龍小隊,未有按《警察通例》佩戴委任證,張華峰表示,示威者戴鋼盔並以木棍和鐵通任意衝擊警方防線,「攻擊警察就好似自由博擊」,故認為警方在執行法律平定騷亂時,不應被施加太多限制。他表明,贊成速龍小隊不一定展示警員編號,認為小隊是處理更嚴重的騷動,這些警員的家屬和仔女資料「隨時畀人搬上網」,指他們在執法時應無後顧之憂。
張華峰:監警會處理個案公平公正
張華峰表示,監警會正審視6月9日至7月2日的公眾活動,有信心如期在半年後提交報告,他指出警方就向監警會資料提供資料有既定政策,認為目前主席梁定邦領導的小組與警方溝通良好,至於監警會就反修例運動收到的174宗投訴,亦開始處理當中。
監警會前委員梁繼昌接受同一節目時,質疑監警會的組成有欠中立,他指出他擔任委員期間,因他支持「佔領運動」,有聲音要求他與民主黨黃碧雲不參與佔領運動所衍生的投訴,故他們二人避嫌,不處理有關投訴。他指出現時可能所有委員都是反對反修例運動,認為應加入一些較中立的社會賢達加入監察會。
對於林鄭指由於監警會工作量過大考慮加入新成員,張華峰對加入新成員持開放態度,不過他強調政府在委任監警會委員前,有考慮相關人士的政治立場,但無論政治立場為何,處理投訴和個案是必定會公平公正和根據事實、法例處理,「監警會所有成員對每件事好認真,無問題。」
梁繼昌指出,監警會受到條例所限,無辦法主動調查投訴,認為需要檢視條例。張華峰認為,現行機制實施十年,處理較爭議性的七警案和朱經緯案時,監警會與投訴警察科有不同結論,但最終都圓滿結案。
批示威者攻擊警察猶如自由博擊
梁繼昌提到有警員執法時不展示委任證,甚至有警員不穿制服,甚至穿著一些古靈精怪的服裝現身衝突現場。
早前在監警會會議上爆出工聯會麥美娟擬向特首「爆粗」的張華峰直指,警察執行法律平定騷亂時,受很多規距限制,他指出示威者戴鋼盔並以木棍和鐵通任意衝擊警方防線,「攻擊警察就好似自由博擊」,認為在這個情況下,「要求警察騷number出嚟,又要警察騷點解著呢件衫,係咪臥底,喺鎮壓騷亂上對警方有咁多要求係不合理。」
張華峰又贊成速龍小隊不一定需要展示警員編號,認為小隊是處理更嚴重的騷動,這些警員的家屬和仔女的資料「隨時畀人搬上網」,認為他們在執法時應無後顧之憂,「當時佢哋處理緊比較大衝擊嘅畫面,無理由因為無咗個章就唔啱」。
然而,梁繼昌反駁,若是飛虎隊對付恐怖分子,當然無需要展示編號,但如今警方是處理涉及市民的示威、衝突,認為戴上委任證和展示編號是需要的。
張華峰亦提到,最初年輕人因「買唔起樓」而上街,但在這場群眾運動上,卻看不到他們有提出這個訴求。